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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南繁基地申报和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09  来源: 安徽省南繁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244
 


安徽省南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南繁基地申报和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市种子管理机构,各南繁单位:

      根据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海南省政府联合印发的《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海南)建设规划(2015-2025)》要求和全国南繁工作会议部署,国家在海南省三亚市、陵水县、乐东县规划建设26.8万亩南繁科研育种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其中划定的5.3万亩为科研育种核心保护区,核心区现有2.8万亩老基地,规划再新建2.5万亩基地(包括0.5万亩生物育种专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五统一”原则(规划统一、拿地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和管理统一)集中规划建设新基地;国家南繁管理局和海南省将对老基地和违规建筑进行全面清理。为贯彻落实国家南繁工作统一部署,加强我省南繁基地建设与管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基地用地申报

      (一)我省新建基地拟将水田安排在陵水县椰林镇鞍马洋,旱田安排在乐东县黄流镇抱孔洋。新基地农田基础设施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建设农资仓库、农机库、种子储藏室、冷藏室、晒场等生产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保障用工用机需求。请各南繁单位尽快将新基地用地需求申报表报省种子管理总站。

      (二)新基地实行有偿用地、服务,省南繁办将根据本通知和用地申报表作为双方约定,凡取得用地而不用的单位承担土地流转费用。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申报。

      (三)凡在海南开展转基因育种南繁的单位统一进入生物育种专区,禁止在专区以外自行安排。有转基因育种单位,务必填报生物育种专区用地申报表。

      二、关于老基地备案登记

      (四)根据规定,不在规划核心区的基地不享受国家和省各项扶持政策。所有在海南有老基地的南繁单位,请尽快将基地位置、耕地面积、配套附属设施和生活设施建设等详细情况上报。便于我省向国家南繁管理局、海南省备案登记,在老基地清理和违规生产生活设施拆除时协调。

      (五)目前,我省在海南南繁基地不少农田水利交通条件较差,基础设施老化,生活服务设施缺乏,亟待改造提升。开展老基地备案登记工作,是下一步落实配套附属设施和生活设施建设用地、集中改造基地和以省为单位统一管理服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三、要求

      请各南繁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填报全面准确反映情况,有关问题与建议要突出关键,简明扼要,填报内容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2月15日前,将表格及电子文档报安徽省南繁办公室。请各市种子管理机构及时将通知精神转告辖区内科研院所、高校、种子企业,确保不遗漏一家。

      联系人:李黎明  联系电话:0551-63436883  电子邮箱:13305518548@126.COM  地址:合肥市庐州大道18号,邮编:230052。

      附件:

      1、2014-2015年度安徽省南繁工作情况调查表

      2、已建南繁基地配套建设及需改造情况统计表

      3、南繁科研育种规划区用地需求表

      安徽省南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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