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付伟)广东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意见》,为农技推广部门退出农资经营划定了明确时限。
《意见》要求,各级植物保护站、土壤肥料站、农技站等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及其下属单位要按《农业技术推广法》及农业部的有关规定退出农资经营,自2016年1月1日起不得再开展农资经营活动,并妥善处置退出相关事宜,要求各地在2015年底前针对挂靠经营农资等行为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并加快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根据农资监管需要及时进行清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