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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定将成为中国种业变革的元年,“事企脱钩”必将成为启动中国现代商业化育种改革进程的标志性事件,刚刚通过的新《种子法》为“事企脱钩”奠定了法律基础,一场种业变革的大戏序幕已经拉开。
2000年开始实施的《种子法》扣动了中国种业“政企分 离”的扳机;2011年国办发8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就吹响了“事企脱钩”的号角;2013年国办发109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再次予以推动;直到2015年农业部发布农办种[2015]17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种业“事企脱钩”工作的通知》,以行政命令不准发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最后通牒,才真正启动“事企脱钩”的进程。
是勇敢的面对,杀出一条血路?还是畏缩不前,退回到体制内的保温箱中?两者本无褒贬之分,而是价值观与现实生存的选择。
种业作为一个产业,即使是在美国等市场高度发达的国家,政府公益性研究与私营化研究体系也是相得益彰,还没有看到一个国家,种业公益性研究基础很差,而本国的种业私营化企业很强。在中国,蔬菜种业是开放最早的市场,30年前国家鼓励蔬菜科研机构面向市场经济主战场,我国蔬菜科研院所也曾经创造了中国种业最早的辉煌,为支撑我国蔬菜产业的跨越式发展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如何让目前实际在从事商业化育种的科技干部与科技资源发挥作用,不造成新的浪费,是“事企脱钩”成功的关键。
“事企脱钩”难则难,易则易,关键是将科研机构与育种家以及经营团队三者利益的权益关系法律化,并在混合所有制的体制下完美融合。这取决于科研机构管理者的智慧与气度,既要发挥好原有科研机构在设施、资源与人才上的优势,更要将私有化(private)的蔬菜育种工厂化流程(pipeline)与营销集成化管理体系(portfolio)尽快建立起来,且真正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挥作用。
彻底将公立科研单位在种业市场上失去作用的“休克式”改革是不可取的,推进种业的公益性(public)的蔬菜育种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特别是种质资源前育种(pre-breeding)创新体系构建是当务之急。但是,现有科研机构的育种人员在能力水平与知识结构上能否胜任这一任务,还将是一个巨大挑战,如不尽快克服,国家投入的大量资金将会被无情浪费,中国蔬菜种业也就失去了可持续竞争的后盾,决不可偏废。
当然,仅仅靠体制变革也并不能打造出蔬菜种业的“百年老店”。事企脱钩后的新型种业,需要强化企业投入,建立研发团队,抢占技术制高点;构建种子质量监控与营销管理平台,打造深入基层的营销与服务网络等,将是新型蔬菜种业企业未来发展急需弥补或完善的重要环节。引进、培养与留住高水平的管理、育种及营销人才将是首当其冲,这些对于事企脱钩后,新型种企的发展仍是任重道远!
(文:中国种子协会蔬菜种子分会会长,北京市农林科学院蔬菜研究中心主任许勇,本文收录在《农财宝典·种业版》201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