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056号)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批准颁发峨边金源农业有限公司《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C)》和《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C)》,同意变更四川农大高科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等6个企业《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B)》和四川高地种业有限公司《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C)》有关注明项目。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业部《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宜宾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等6个农作物种子检验机构已通过我厅考核,具备对外开展农作物种子检验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批准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证书》,准许在批准的种子检验项目范围内使用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标志。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1、四川省农业厅同意变更《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B)》有关注明项目的企业名单;
2、四川省农业厅批准颁发《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C)》;
3、四川省农业厅批准颁发《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C)》;
4、四川省农业厅同意变更《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C)》有关注明项目的企业名单;
5、四川省农业厅批准颁发《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证书》的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