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种种函〔2016〕1号
关于报送2015年种子(苗)进出口总结和2016年种子(苗)进口及免税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有关种子企业:
为做好2015年种子(苗)进出口总结和2016年种子(苗)进口及免税计划等工作,根据种子(苗)进出口工作有关要求,请具有农业部核发的农作物种子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报送相关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送材料
(一)报送2015年进出口总结,主要内容包括:
1.2015年种子(苗)实际进(出)口量、金额、免税情况。
2.测算进口种子(苗)2015年种植面积、产量、产值及农民增产增收情况,品种特点与优势(与国内或过去品种比较)。
3.同一作物2015年进出口种子(苗)量与2014年差异超过30%、2015年审批量和实际进出口量差异超过30%的,请说明原因。
4. 2015年对外制种种子(苗)进口情况及制种出口情况,制种后未出口的请说明原因。
5.对种子(苗)进出口管理工作的建议。
(二)填报2015年种子(苗)实际进口情况统计表(附表1)和2015年种子(苗)实际出口情况统计表(附表2)。
对外制种企业填报2015年对外制种企业进口种子(苗)跟踪调查表(附表3)和2015年对外制种企业种子(苗)实际出口情况统计表(附表4)。
相关企业填报2016年种子(苗)进口及免税计划统计表(附表5)。
二、报送材料要求
企业于2016年1月14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我局种业发展处;同时抄送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电子稿发送电子邮件,纸质稿签章邮寄)。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任玉晶 王志敏
联系电话:010-59193238 59191810
电子邮箱:zzjzyfzc@agri.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100125
附表:
1.2015年种子(苗)实际进口情况统计表
2.2015年种子(苗)实际出口情况统计表
3.2015年对外制种企业进口种子(苗)跟踪调查表
4.2015年对外制种企业种子(苗)实际出口情况统计表
5.2016年种子(苗)进口及免税计划统计表
种子管理局
2016年1月7日
相关附件:
2015进出口情况和2016进口及免税计划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