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修订《种子法》培训班的通知
粤种〔2016〕4号
省直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各地级以上市种子管理站(科)及有关种子企业:
新修订的《种子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为抓好《种子法》的宣传培训和贯彻实施工作,我站定于2016年1月举办《种子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6年1月18日报到,19日培训。地点:佛山市百盛达商务酒店(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六路4号,南海区法院旁)
二、培训内容
1、阐述《种子法》修订的背景、指导思想和原则等;
2、解读《种子法》的主要内容。
三、培训对象
1、省直涉种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相关负责人;
2、各地级以上市种子管理站(科)主要负责人;
3、持省农业厅核发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负责人。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选派业务素质高,理解和表达能力强的同志参加培训。
2、请各单位将参训回执于2016年1月13日前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省种子管理总站市场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倩钧 、钟婉霞
电 话:020-37288898
传 真:020-37288070
邮 箱:zzzzglk@163.com
酒店联系电话:0757-86311111、13928600820
酒店联系人:莫翠瑅
附件:培训回执
广东省种子管理总站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