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种站〔2016〕1号
福建省种子管理总站关于开展杂交水稻种子市场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种子管理站,各有关县(市、区)种子管理站:
为了配合新修订《种子法》及配套规章的实施,准确掌握各地杂交水稻种子供应的价格情况,正确分析我省种子市场的供需形势,以确保农业生产对杂交水稻种子的用种需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6年度杂交水稻种子市场价格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永泰县、仙游县、德化县、龙海市、上杭县、将乐县、宁化县、建阳市、邵武市、福安市等10个省级种子市场价格监测点,于每月1日、15日将本辖区内种子市场上所有品种供应价格监测情况(附件1,单位:元/斤)直接上报我站。
二、各设区市种子管理站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各县(市、区)种子管理站于每月1日、15日将本县(市、区)种子市场上所有品种供应价格监测情况(附件1,单位:元/斤)上报至设区市种子管理站;由各设区市种子管理站统一汇总后,于每月5日、20日将汇总表(附件2,单位:元/斤)上报我站。
三、为了及时了解种子市场启动价格,各种子管理站于2月1日前上报第一期。以邮件形式发至cqj010@163.com。
四、各设区市种子管理站要提高认识,认真对待,将种子市场价格监测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抓实抓好。同时加强协调指导,有效督促本辖区内各县(市、区)及时上报种子价格监测情况,确保种子市场供应平稳,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附件: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