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种子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种子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甘种局[2016]6 号
有关市种子管理站(局):
为进一步加大种子市场监管力度,强化源头治理,严厉打击侵权套牌、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检查行动的通知》精神,定于1月15-20日开展2016年甘肃省种子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本次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抽查的要求,对我省玉米种子生产企业按照30%的抽查比例进行抽查,对近两年种子生产基地检查、种子市场专项检查不合格的企业和被举报投诉的企业实行全覆盖督查(督查企业名单详见附表)。
二、督查内容
(一)检查生产经营资质。检查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标签、生产经营许可、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种子来源及去向等是否合法规范。
(二)抽样检测品种真实性和种子质量等事项。每个企业扦取2个种子样品(含未包装玉米种子)进行品种真实性、转基因和质量检测,农业部从中抽取部分样品进行相关检测,其余样品由农业部玉米种子质量检测中心(兰州)检测。
三、任务分工
本次督查行动由省种子管理局领导带队,市场管理科、检验综合科、质量检验科抽调有关人员组成两个督查组分赴重点市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第一督查组,负责张掖、酒泉市种子企业督查工作。
组长:吴正强 省种子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石生岳 市场监督管理科科长
张 伟 质量检验科
第二督查组,负责武威、金昌市种子种子企业督查工作
组长:戴 铮 质量检验科科长
成员:杨培达 检验综合科副科长
罗文才 市场监督管理科
被检查市、县(区)种子管理局(站)各抽调1名检验员或管理人员配合督查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1月15-19日,督查组赴各地开展督查工作,抽取种子样品;
(二)1月20日,将已抽查种子样品清单提交全国农技中心种子检验处,从中选定农业部抽查样品;
(三)1月25日前,按照农业部抽查样品清单及有关要求,寄送种子样品;
(四)3月10日前,将农业部抽查样品的净度、水分、发芽率等检测结果,报全国农作物质检中心统一汇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种子企业监督检查是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的重要工作内容,有关市种子管理站(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配合,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依法督查。督查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在扦样、制作笔录、生产商确认、样品检测等环节做到操作规范,记录完整,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追溯。
(三)注重实效。督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甘肃省种子管理局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