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加快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整合现有种业资源,实行强强联合,聚群发展,组建大型种业集团,把我省种业做大做强,加快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全面提升现代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为我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撑。
“十三五”我省种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强政策扶持,整合现有资源,做大做强种子企业,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确保农业生产供种安全、种子质量安全、品种种植安全和种子产业安全,着力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新型现代种业体系,全面提升我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水平。
主要目标是:到“十三五”末期,建立现代科研育种新体制和新机制,初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育繁推一体化”商业化育种体系,基本形成“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结合、资源集中、运行高效”的育种新机制;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良种覆盖率达到100%,种子对粮食增产贡献率达到46%以上;打造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子骨干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达到10个,其中,1~2个进入全国种业前10强,2~3个进入全国种业前50强;全力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证优良品种种子有效供应。
为完成上述任务目标,“十三五”时期我省将加快构建五大体系,实施六大工程,完成七项工作任务。
五大体系是:
加快构建科技创新体系。一是主要是以省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为主,着力开展种质资源搜集、保护、鉴定及育种材料的改良和创制,开展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分子生物技术、品种检测技术、种子生产加工和检验技术等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技术性研究。二是鼓励和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整合现有育种力量和资源,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按照市场化、产业化育种模式开展品种研发,逐步建立起基础性研究以科研教学单位为主体、商业化育种以企业为主体的种业科研新体制。三是建立加强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奖励机制,建立新成果、新品种权转让交易公共平台,加快推广应用。四是进一步规范品种试验、品种审定、品种保护测试和转基因农作物安全评价行为。实行品种退出制度,开辟品种审定绿色通道,鼓励企业多出、快出优良品种。
加快构建产业推进体系。一是重点支持大型骨干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促进“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发展壮大。二是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净化种子经营主体,优化企业布局。三是重点扶持大型优势种子企业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鼓励种子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打造我省现代农作物种业航母。
加快构建资金投入保障体系。一是设立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扶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补贴、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等。二是调动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简化贷款手续,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三是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特别是大型工商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支持种子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入股等方式,集聚资本,增强实力,扩大经营。扶持发展潜力大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上市融资,广泛吸纳社会资金,促其加速发展、迅速壮大。四是完善种子储备调控机制,保障灾后恢复生产和市场调剂。
加快构建人才支撑体系。一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培养建立具有创新能力、创业能力的科研拔尖和管理精英人才队伍。二是加强农作物种业相关学科专业、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以及实习基地建设。建立教学、科研与实践相结合的有效机制,支持高等院校与种子企业合作办学。三是支持从事商业化育种的科研单位或人员进入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鼓励科技资源合理流动。
加快构建监督管理体系。一是强化各级农业部门的种子管理职能,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素质过硬的种子管理队伍。二是充分发挥种子行业协会在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中的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三是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种子管理工作经费,保障种子管理工作需要。
六大工程是:
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程。依托省农科院东北作物基因资源和种质创制重点实验室建设,开展种质资源收集、鉴定、整理、保护等工作,建立健全农作物种质资源基因库,加强吉林特色种质资源的收集,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攻关,创制一批具有较高利用价值的新种质和育种中间材料。建立健全全省公益性种质资源交流利用平台。
现代种业公益性基础研究保障工程。支持省农科院和吉林农大等科研院校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重点开展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分子生物技术、品种检测技术、种子生产加工和检验技术等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技术性研究,以及常规作物育种和无性繁殖材料选育等公益性研究。建立健全公共研究成果共享机制。
商业化育种建设工程。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与优势科研单位合作构建种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或产学研联合体,探索建立商业化育种新机制,创制突破性新品种;研究与集成国内外先进工程化育种技术与手段,对品种选育、测试、推广等信息实行全程自动化管理。支持生物育种领域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转基因植物中试与产业化基地等创新条件能力建设。
现代种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加强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建设,建立健全种子检测体系,形成以省级为龙头、市级为骨干、县级为基础的种子(种苗)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创新种子质量监管手段,建立覆盖生产、加工、流通的质量可追溯系统,从源头上保障生产用种安全。进一步完善全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提升抗灾救灾能力。
国家级育种创新基地建设工程。支持我省科研教学和超亿元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建设国家级育种创新基地,主要是完善基础设施,引进先进育种技术和装备,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育种创新水平。
国家级综合性区域性品种测试站建设工程。建设以省种子管理总站为统领,以有关市县为基点的国家级品种区域测试网络,改造和完善品种测试基础设施,购置品种试验、信息收集与汇总、数据分析和信息传递等仪器设备。
七项重点工作任务是:
加快推进种业科研体制改革。要建立起规范的基础性公益性研发平台,科研院校所商业育种要彻底退出,实现“事企脱钩”;要规范成果转化行为,对科研院校所研究出的农业科研成果,进入国家或省级种业成果交易平台,促进成果及时有效地转化到种子企业;要明确成果利益分配,对基础性、公益性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利用国家拨款发明的育种新材料、新品种和新技术等成果,可以作价到企业投资入股、公开上市交易,充分调动创新积极性。
加快培育有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种业企业。要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整合现有育种力量和资源,组建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种业,鼓励大型优势种子企业并购已转制为企业的科研单位和种子企业,打造一批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集团;要强化政策支持,对规模大、实力强、成长性好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在税收、信贷、种子基地建设、科研项目、品种审定、科研人员落户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全面提升我省种业市场竞争能力。
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要不断完善人才发展机制,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益性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形成的育种材料、新品种和技术成果,可以申请品种权、专利等知识产权,可以作价到企业投资入股,也可以上市公开交易;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与企业合作研究,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科研人员通过兼职挂职、签订合同等方式,与企业开展人才合作;鼓励科研人员到企业从事商业化育种工作,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集中科研力量开展良种攻关。要加大科研投入,大力推进种业科技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快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要整合资源,联合开展良种重大科研攻关,充分发挥科研教学和企业单位的积极性,通过搭建科研平台,公开招聘顶尖人才,力争在重点作物、核心技术、产学研联合攻关新模式、多元投入新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加快选育优质高产、广适多抗和适合机械化、设施化的新品种,实现新一轮品种的更新换代。
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国家高度重视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制定了发展规划,要求各地要提高认识,科学普查,加强种质资源利用开发与管理。为此,各级农业部门和种子企业,按照保护与利用相结合、能力建设与管理创新相结合、资源共享与产权保护相结合、政府主导与多元投入相结合的原则,把我省种质资源普查、保存、保护、开发、利用、管理工作做好。
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与管理。按照“优势区域、企业主体、规模建设、提升能力”的原则,分作物、分区域科学规划好种子生产优势区域,进一步加强种子基地建设与管理;扶持种子企业与新疆、甘肃、内蒙古等地建立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建设稳定的良种繁育基地。同时,抓好种子储备工作,确保省内救灾和市场调剂供种。
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秩序。加强省、市、县三级种子管理体系建设,健全管理队伍,强化能力建设,确保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规范品种试验、品种审定、品种保护测试和转基因农作物安全评价行为,加大对不适宜种植品种的退出力度。强化种子质量监测网络建设,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严厉打击未审先推、无证生产、抢购套购、套牌侵权和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违规行为。
到“十三五”末,我省种子对粮食增产贡献率达到46%以上。 (文/摄影 丁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