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欢迎光临种业商务网 | | 手机版
商务中心
商务中心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 » 正文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安排部署2016年品种试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23  来源: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浏览次数:206
 

湘农办种〔2016〕22号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品种试验工作的通知

各试验主持单位、承试单位,各试验申请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农作物品种试验工作,适应农业生产“转方式、调结构”和现代种业发展的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完善品种试验审定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省农作物品种试验工作实际,现就2016年品种试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拓宽试验通道,明确参试原则。为扩大农作物品种试验容量,2016年我省采取育繁推一体化企业自主试验、企业联合体共同试验、省级种子管理部门统一试验等方式分别开展品种试验。育繁推一体化企业自主试验按照《国家级水稻玉米品种审定绿色通道试验指南(试行)》的要求实施;企业联合体共同试验按照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核准的试验方案实施;省级种子管理部门统一试验按照省级种子管理部门制订的试验方案实施。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和企业联合体对自主试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和社会的共同监督。

      育繁推一体化企业自主试验、企业联合体共同试验的参试品种都必须是自有品种,已进入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绿色通道或企业联合体共同试验通道的品种类型不再进入省级统一试验通道,在参试品种数量不足以开设相应试验组别时可以申请进入省级统一试验通道。其他符合条件的品种可申请参加省级种子管理部门统一试验。

      二、严格参试条件,完善申报材料。申请试验的品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二)与现有品种(已审定通过或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已受理的其他品种)有明显区别;(三)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四)遗传性状相对稳定;(五)具有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的名称;(六)已完成同一生态类型区2年以上、每年不少于5个点的品种比较试验。

      申请品种试验时,应当向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表,包括作物种类和品种名称,申请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号码、传真、国籍,品种选育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育种者)等内容;(二)品种选育报告,包括亲本组合以及杂交种的亲本血缘、选育方法、世代和特性描述;品种(含杂交种亲本)特征特性描述、标准图片,建议的试验区域和栽培要点;品种主要缺陷及应当注意的问题;(三)品种比较试验报告,包括试验品种、承担单位、抗性表现、品质、产量结果及各试验点数据、汇总结果等;(四)转基因检测报告;(五)转基因棉花品种还应当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六)品种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015年完成品种试验初试且进入2016年续试的品种,需要补交以上申请品种试验的相关材料。

      三、规范提交种子,确保品种真实。从2016年起,要求一次性提交完成全部品种试验项目所需的试验种子,提交的种子数量应当满足初试、续试、生产试验、抗性鉴定、标准样品、检验检测等试验检测项目的需求。供试种子应无包衣、无检疫性病虫害,达到国家种子质量标准,试验种子包装要有明显的内、外标签,注明申请单位、品种名称、试验组别等内容。凡种子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或数量不足,或未及时供种,或未按要求供种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试验。

      四、完善试验方案,加强试验监管。在试验方案制订过程中,充分听取品种审定申请者和专家意见,合理划分生态区域,优化试验点布局,科学设置对照品种。构建品种试验信息化平台和数据分析平台,建立可追溯、扁平化的试验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优化试验统计方法,改进试验统计分析手段,提高试验数据的准确性,确保试验数据真实可靠。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品种试验管理制度,切实防止人为干预。创造公开、透明的试验环境,保障品种审定申请者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明确岗位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明确品种试验各环节的岗位责任,试验人员对其上报数据负主要责任,试验承担单位承担领导责任,试验管理单位承担监督责任。试验点弄虚作假的,取消承试资格并通报批评,3年内不得承担品种试验。品种试验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索贿受贿的,一经查实,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品种申请者在试验审定过程中有欺骗、跑点、贿赂试验人员等行为的,申请品种不予审定,3年内停止其品种审定资格。加强对试验点的考核评价,建立不合格试验点退出机制。

      申请省级种子管理部门统一试验的,按以上要求完善参试品种申报材料,并于2016年3月5日前提交至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龚志明,电话:0731-84351006,15874205776。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22日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友情链接 | 申请链接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