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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部署开展2016年种子市场督导检查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26  来源:吉林种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218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种子市场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梅河口、公主岭、珲春市农业局,各县(市、区)农业局:
 
      为推动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进一步净化种子市场,确保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取得实效,促进种子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保障品种权人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吉林省2016年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吉农法发〔201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省农委决定开展2016年种子市场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2月25日至3月25日。

      二、检查范围

      全省种子市场、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以玉米品种种子为主,兼顾水稻大豆品种种子。

      三、检查方式方法

      省农委派出督导组,会同市、县进行联合检查、督导。
 
      督导工作组要采取听汇报、查市场、进企业、入农户等多种方式进行督导检查。

      每个督导组对县级种子市场检查要做到全覆盖,同时重点检查2个乡、2个村(重点入户调查一个村)种子市场、1个省级发证种子经营企业;要突出重点区域大市场、重点企业、重点门店的监督检查。

      每个督导对发现的重点品种(曾出现套牌、出现质量事故、被举报过)抽取种子样品,带回省里做真实性检验和质量检测。

      四、检查、督导内容

      (一)各地以玉米、水稻种子为重点,开展春季市场专项检查情况。主要包括方案制定、市场检查、新种子法宣传贯彻,以及对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等。

      (二)各地落实《实施方案》的情况。是否按照方案要求的“九个严查、九个绝不放过、二个坚决移送”开展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问题及建议。

      (三)各地种子市场监管工作运行情况。包括今年种子市场的特点、种子市场执法检查情况、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生产经营档案监管情况、种子包装标签规范情况、种子案件查办情况、一封公开信的张贴情况等。

      (四)全面了解掌握种子市场有关情况。如品种结构、种子质量、种子种子余缺、种子入户率、种子价格等情况。

      (五)督查省里交办的种子案件及相关举报、信访事项。

      五、人员分组

     督导检查由省农委法规处和省种子管理总站负责同志带队,采取分片检查的形式开展,具体分组为:

      第一组:负责辽源市、四平市、公主岭市

      组  长:郑清 

      成  员:任启彪、于 铁

      第二组:负责长春市、松原市、白城市

      组  长:文斌

      成  员:赵志坚、吕彦达

      第三组:负责吉林市、通化市、梅河口市、敦化市

      组  长:张志才

      成  员:贾维东、刘振蛟

      六、工作要求

     (一)注重实效。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检查,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检查组对于发现的案件线索报给省种子管理总站市场管理科;市场管理科根据实际情况,一般性案件由属地处理并督办限期上报查处结果,重大问题由省站直接查处。

     (二)加强指导。要切实加强对下级种子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加强新种子法宣传讲解,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注重充分发挥地方的主观能动性。

      (三)认真总结。要注意发现种子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意总结各地在种子市场监管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认真总结本组督导检查工作情况,及时形成总结报告,适时向分管主任汇报。

      (四)严守纪律。要注意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里有关廉洁自律的要求,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2月23日

      查看附件:2016年种子市场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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