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种子市场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梅河口、公主岭、珲春市农业局,各县(市、区)农业局:
为推动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进一步净化种子市场,确保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取得实效,促进种子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保障品种权人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吉林省2016年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吉农法发〔201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省农委决定开展2016年种子市场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2月25日至3月25日。
二、检查范围
全省种子市场、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以玉米品种种子为主,兼顾水稻和大豆品种种子。
三、检查方式方法
省农委派出督导组,会同市、县进行联合检查、督导。
督导工作组要采取听汇报、查市场、进企业、入农户等多种方式进行督导检查。
每个督导组对县级种子市场检查要做到全覆盖,同时重点检查2个乡、2个村(重点入户调查一个村)种子市场、1个省级发证种子经营企业;要突出重点区域大市场、重点企业、重点门店的监督检查。
每个督导对发现的重点品种(曾出现套牌、出现质量事故、被举报过)抽取种子样品,带回省里做真实性检验和质量检测。
四、检查、督导内容
(一)各地以玉米、水稻种子为重点,开展春季市场专项检查情况。主要包括方案制定、市场检查、新种子法宣传贯彻,以及对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等。
(二)各地落实《实施方案》的情况。是否按照方案要求的“九个严查、九个绝不放过、二个坚决移送”开展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问题及建议。
(三)各地种子市场监管工作运行情况。包括今年种子市场的特点、种子市场执法检查情况、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生产经营档案监管情况、种子包装标签规范情况、种子案件查办情况、一封公开信的张贴情况等。
(四)全面了解掌握种子市场有关情况。如品种结构、种子质量、种子种子余缺、种子入户率、种子价格等情况。
(五)督查省里交办的种子案件及相关举报、信访事项。
五、人员分组
督导检查由省农委法规处和省种子管理总站负责同志带队,采取分片检查的形式开展,具体分组为:
第一组:负责辽源市、四平市、公主岭市
组 长:郑清
成 员:任启彪、于 铁
第二组:负责长春市、松原市、白城市
组 长:文斌
成 员:赵志坚、吕彦达
第三组:负责吉林市、通化市、梅河口市、敦化市
组 长:张志才
成 员:贾维东、刘振蛟
六、工作要求
(一)注重实效。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检查,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检查组对于发现的案件线索报给省种子管理总站市场管理科;市场管理科根据实际情况,一般性案件由属地处理并督办限期上报查处结果,重大问题由省站直接查处。
(二)加强指导。要切实加强对下级种子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加强新种子法宣传讲解,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注重充分发挥地方的主观能动性。
(三)认真总结。要注意发现种子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意总结各地在种子市场监管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认真总结本组督导检查工作情况,及时形成总结报告,适时向分管主任汇报。
(四)严守纪律。要注意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里有关廉洁自律的要求,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2月23日
查看附件:2016年种子市场督导检查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