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确实做好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落实和衔接工作的要求,根据《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2号)、《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事指南(第九批)》(农业部公告第1211号)的规定,2016年2月29至3月3日,北京市种子管理站受北京市农业局委托组织专家对北京玉米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蔬菜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申请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进行复评审及扩项现场考核。
本次考核是农业部种子检验机构考核行政许可下放后的第一批。本着考核标准不降低,评审专家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市农业局组织由辽宁省种子管理局副局长李洪建为组长的3人评审专家组,并安排北京市种子管理站贾希海书记和质量管理科律宝春科长对本次评审工作进行督导,市农业局粮经处申永锋到现场指导评审工作。评审组依据《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准则》、《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能力考评工作规范》及质量体系文件,采取听、看、查、问、考等方式,对检测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仪器设备、设施与环境、技术能力、职责制度落实和管理体系运行等情况进行现场符合性审核,并对扩项的玉米种子转基因及蔬菜品种真实性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盲样考核。通过现场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两家检测中心的质量体系和技术能力基本满足《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准则》和质量体系文件要求,文件评审和现场评审考核基本。
两家机构通过复评审及扩项考核,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体系,拓宽了种子质量检测范围,将为我市更好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管和种子检验服务工作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