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种子管理总站
闽种站[2016]函10 号
关于2016年福建省省级救灾备荒储备种子(杂交稻)采购邀标的函
根据闽农种函[2016]171号《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计划的通知》要求,为保证储备种子入库数量和质量,种子价格合理,采购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决定采取邀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品种、质量及其他要求
1、招标品种:2005年(含2005年)以后通过福建省或国家(适宜福建种植)审定且已向农业部和省农业厅提供标样(特优系列品种除外)的杂交早稻和杂交晚稻品种,稻瘟病抗性不低于中感。
2、招标数量:杂交早稻种子28.75万公斤,分2个标的,第一标的15万公斤,第二标的13.75万公斤;杂交晚稻种子7万公斤,分1个标的(具体见分标明细表)。3、种子质量要求:必须是2016年当年生产的新种,净度≥98%、水份≤12.5%、发芽率≥85%,纯度≥96%。
4、其他约束性要求见《2016年福建省省级救灾备荒储备种子(杂交稻)预约生产合同》(样本)。
二、参加投标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福建省内登记注册;具有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且有效期至2016年11月之后的;具有竞标品种的种子生产许可证,且有效期至2016年11月之后的。
2、具有生产本次招标的杂交早稻种子全部数量或杂交晚稻种子全部数量的能力。
3、中标品种必须在省内基地生产。
三、参加投标的企业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含有投标品种)和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应有授权委托书;
3、参标品种的审定证书复印件、品种使用权证明或是该品种所有权者授权生产经营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品种简介;
4、承诺书;
5、填写好的“2016年福建省省级救灾备荒储备种子(杂交稻)采购竞标报价单”,报价单应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6、中标方中标后要向各承储单位补寄不育系和恢复系的采购合同和入库凭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各1份)应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于开标当日现场现金交纳,竞标结束后未中标的当场退还,中标企业的保证金由福建省种子管理总站暂收,等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退还。
五、竞标规则:
1、“2016年福建省省级救灾备荒储备种子(杂交稻)采购竞标报价单”未加盖竞标单位公章的为废标。
2、每家企业杂交早稻可以填写二个品种,杂交晚稻可以填写一个品种,用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晰。不符合招标品种要求的为废标。
3、本次竞标设有最高和最低限价,超过最高和低于最低限价的都为废标。
4、对所有符合招标条件的报价从低到高确定杂交早稻中标品种二个和杂交晚稻中标品种一个。由报价低者优先选择标的。如果有二个报价一样,抽签决定中标品种。
5、如果符合条件的报价杂交早稻不足二个的,未中标的标的由中标企业按其报的中标品种和价格承担。
6、严禁参标单位串标,一经查实即取消今后参与福建省省级救灾备荒储备种子的竞标资格,并没收竞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参与串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竞标保证金。
六、竞标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方与承储单位分别签订购销合同。
七、本招标函由省种子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八、报名截止至2016年3月15日下午5:00整。报名地址:福建省种子管理总站,福州市冶山路10号省农业厅5号楼904,联系人: 王志纯、杨宗康联系电话:059187839108。
九、竞标(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3月16日下午3:00。
2、开标地点:福建省种子管理总站,福州市冶山路10号省农业厅5号楼914。
十、本次采购竞标会由福建省农业厅监察室派人进行现场监督。
特此函告!
2016年3月8日
查看附件:
1. 附件1:2016年福建省省级救灾备荒储备种子(杂交稻)数量及承储单位一览表; |
2. 附件2:2016年福建省省级救灾备荒储备种子(杂交稻)分标明细表; |
3. 附件3:承诺书 |
4. 附件4:2016年福建省省级救灾备荒储备种子(杂交稻)采购竞标报价单 |
5. 附件5:2016年福建省省级救灾备荒储备种子(杂交稻)预约生产合同(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