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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部署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和区域性违法治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12  来源: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浏览次数:88
 

湘农办种〔2016〕36号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和区域性种子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种子法》精神,严厉打击品种假冒侵权、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确保生产用种安全,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和区域性种子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农办种〔2016〕8号)和《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16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方案通知》(湘农办种〔2016〕19号)的要求,我委决定组织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和区域性种子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在全省范围内以玉米水稻棉花、蔬菜种子以及进口种子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分布在集中交易市场和乡村的种子经营门店开展专项检查。

      区域性种子违法行为专项治理:重点检查永州、郴州、常德、岳阳、怀化、湘西自治州等6个市州与邻省(区、市)交界区域的种子市场,永州、郴州以水稻种子为主,常德、岳阳以水稻、棉花种子为主,怀化、湘西以水稻、玉米种子为主,对集中交易市场的门店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全面检查经营门店

      重点检查门店经营档案、购销合同(委托书)、销售台帐及种子标签,查散装种子及无标签种子等。

      (二)严格排查重点品种

      重点查套牌侵权品种、被举报的转基因品种以及省际交界处未审先推品种、推广或销售已撤销(退出)品种。

      (三)重点检查种子质量

      各市(州)、县(市区)要按要求组织开展检查,市州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辖区种子集中交易市场进行全覆盖检查,并抽查辖区内30%以上的种子集中交易市场,每个市场抽查不低于20%的经营门店。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种子集中交易市场、经营门店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应抽取一定比例的种子样品进行相关检测。所有样品均进行净度、水分和发芽率等3项质量指标检测,杂交玉米、水稻种子样品同时进行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成分检测和品种纯度田间同季种植鉴定。

      玉米、水稻品种真实性检测对照样品采用农业部收集的审定品种标准样品,检测方法采用SSR分子标记法,检测标准分别采用《玉米品种鉴定技术规程 SSR标记法》(NY/T 1432-2014)、《水稻品种鉴定技术规程 SSR标记法》(NY/T 1433-2014)。水稻、玉米种子转基因成分检测执行农业部发布的相关标准。

      三、组织分工

      (一)组织方式

      专项检查和区域性专项治理以各市(州)、县(市区)自查为主。各市州随机抽取管理人员参与检查,随机抽取门店进行专项检查,随机抽取有违法违规记录门店开展重点检查。省农委在各市州检查的基础上选取部分市进行督查,督查重点检查相关市(州)、县(市区)工作计划是否详实、工作措施是否到位、市场整治有无成效,检测范围、检查频次和抽样比例是否合理等。

      (二)检测要求

      各地扦取的种子样品均要进行发芽率、净度、水分指标检测,由扦样单位所在市州种子管理机构负责;水稻、玉米种子还要进行品种纯度种植鉴定和品种真实性分子、转基因检测,统一由省种子质量检测中心负责。

      (三)时间安排

      市场专项检查和区域专项治理可结合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3月21日前各市(州)、县(市区)完成样品抽样,3月22日前各市州种子管理机构将本辖区所抽样品清单和品种纯度种植鉴定、品种真实性分子、转基因检测样品提交省种子质量检测中心。

      3月24日省农委将样品清单提交全国农技中心。

      3月28日前完成农业部相关样品寄送工作。

      4月20日前报送净度、水分、发芽率的检测结果。

      9月15日报送品种纯度鉴定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检查和治理行动是2016年种子监管的重要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种子市场监管工作,选派业务骨干,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对区域性种子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各市(州)要认真分析本市(州)辖区与邻省(区、市)交界区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区域性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范围,并与相关省(区、市)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切实加强区域性专项治理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规范开展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要求开展检查,严格按规定扦样、检测和执法检查程序,确保科学、公正、规范。在扦样、生产商确认、样品检测、结果通知、异议处理、结果判定和报送各环节,以及执法检查工作中科学规范操作,依法公正开展,认真做好记录取证,妥善留存文书邮寄及送达凭证等材料,确保每个样品形成完整可靠、可追溯的证据链,及时归纳整理并留存备查。

      (三)全面固定证据。各市(州)、县(市区)在检查时认真填好扦样单,做好询问笔录以及往来票据复印、样品确认等前期证据的固定工作。检测发现问题的,要严格做好结果通知、异议处理等事后处理工作并确保工作到位。要求做到一品一案、材料齐全。

      (四)严查相关案件。为确保有检有打,保障监管工作的效能,各地应严格遵守进度安排做好相关工作。各市(州)、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信息公开。省农委将组织人员对各地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予以通报。

      湖南省农业委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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