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督查的通知
有关市农委:
根据《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和区域性种子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湘农办种〔2016〕36号)要求,为确保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我委于近期组织开展2016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工作开展情况。有关市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工作计划是否详实、工作措施是否到位。
(二)经营门店检查情况。有关市是否对本辖区种子集中交易市场进行全覆盖检查,是否对种子经营门店的经营档案、购销合同(委托书)、销售台帐及种子标签、散装种子及无标签种子进行了检查;是否严格排查了套牌侵权品种、被举报的转基因品种以及未审先推品种、推广或销售已撤销(退出)品种。
(三)抽检种子样品情况。有关市种子抽样比例是否合理、抽样程序是否规范、可追溯证据链是否完整。
二、督查范围
衡阳市、邵阳市、常德市、岳阳市、郴州市、永州市6个市州,每个市州2个县,每县2个乡镇。
三、督查人员
由省农委种子管理处、省种子管理服务站组成三个督查组,督察人员及区域见附件。
四、督查时间
3月15日—20日。
五、督查要求
(一)有关市农委要高度重视,充分调动和发挥种子管理机构作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全面完成督查任务。
(二)各督查组在工作中要明确纪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完成督查任务。
(三)3月25日前各督导组提交督查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