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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及新种子法集中宣传启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19  来源:吉林种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147
 

相关图片    3月15日,由省农委和长春市农委共同举办的“省暨长春市2016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及新《种子法》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长春市种子大市场举办,此次活动旨在落实国家及我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全省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确保放心农资下乡入户到地,推动新《种子法》宣贯,为今年实现粮食稳产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创造有利条件。

    省农委副主任张永林出席启动仪式,长春市农委、省农委法规处、省种子管理总站、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省土壤肥料总站、长春市种子管理站、长春市农科院等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也参加了此次活动。启动仪式上,吉林省平安种业有限公司、吉林农大科茂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种子生产企业销售负责人做了表态发言。

    从长春市种子大市场销售市场来看,市场内种子等种类齐全,销售异常火爆,吸引了我省及黑龙江、内蒙等相邻省区的大批农民前来,前来购买种子、农药等春耕生产所需农资。为了确保春耕生产安全,让农民购买到优质放心的农资产品,长春市农委采取了质量保证金制度、建立经营档案、公开质量和案件信息等多项措施,全面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特别是加强集中种子交易大市场的监管,取得了实效。

    张永林指出,今后一段时间,要突出重点产品和品种、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和人力持续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集中曝光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坑农害农的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净化农资市场,并以此次活动的开展为契机,着力推动农资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设。

     重点抓好六件事:
   
     一是切实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各级农业部门在履行好农资监管职责的同时,要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强市场监管。继续保持严厉打击以种子为重点的侵权套牌、制售假劣等农资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市场检查力度,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入户倒查相结合,要看好市场、询访农户、追根溯源,监管工作不留死,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二是全面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模式,支持和鼓励实力强、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设立经营网点,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

    三是加快培育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经营。推进县、乡两级农资监管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监管情况作为信用信息的重点内容,及时公布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及产品的审批、撤销、注销、吊销等有关信息。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逐步使信用状况成为各类准入门槛的基本内容。

    四是积极营造严查严管严处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成效和进展情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网络视频、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不断提升农资打假社会影响。

    五是建立健全农资监管投诉举报制度。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和相关具有管理职责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农资监管投诉举报制度,要保护好投诉人的信息和权益,确保农资监管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六是加强新《种子法》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加强对种子执法人员的培训,了解掌握新种子法的精神实质,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以县为单位,加强对科研、企业、经营门店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的宣传培训,夯实全行业懂法守法、依法从业的基础;普及法律到乡村、到农户,努力创造农民懂法、依法维权的法律环境,有效提高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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