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情况自查报告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经济、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防总和农业部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要求,请你省(区、市)对辖区2016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情况进行自查。种子管理局将结合其他工作进行实地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1、2016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落实情况,重点是数量是否充足、管理是否到位等;
2、工作责任制、应急预案、应急措施等是否建立。
二、相关要求
1、各省(区、市)要高度重视这次自查,切实组织力量,深入承储单位和储备库,严格检查各项任务和措施是否到位,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2、请各省(区、市)于4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件报送种子管理局市场监管处,电子件及相关图片发送至市场监管处邮箱。
联系人:种子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杨扬
电 话:010-59193158
传 真:010-59193195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邮编100125)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