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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召开新《种子法》培训暨2016年种子经营户会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21  来源:义乌市种子管理站  作者:王晶晶  浏览次数:91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种子法》,进一步提高种子经营从业人员素质及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掌握新《种子法》和种子知识,规范种子经营行为,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近日,义乌市在农林局7楼会议室召开新《种子法》培训暨2016年种子经营户会议。会议由义乌市种子管理站陈豪安站长主持,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业务科、义乌各镇(街道)农办负责人、义乌市种子经营单位负责人等共计7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陈豪安站长回顾了2015年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情况,提出了2016年种子市场监管工作重点。随后,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业务科王谦解读了新《种子法》立法精神和主要修订内容。最后,陈站长进行了着重强调,要求各种子经营户切实提高法律意识,严格遵守新《种子法》等法律法规,不要再发生违法行为,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会上还发放了《新<种子法>》、《植物检疫条例》、《种子销售记录本》等相关资料。

      据悉,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11月4日修订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种子法》共10章,分别为总则,种质资源保护,品种选育、审定与登记,新品种保护,种子生产经营,种子监督管理,种子进出口和对外合作,扶持措施,法律责任及附则,着重对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创新体制机制、品种管理、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机构及有关管理制度、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扶持措施、法律责任等八方面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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