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种管函〔2016〕10 号
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关于做好2016年春夏播作物续试品种DUS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供种单位:
为做好今年春夏播作物续试品种DUS测试工作,根据新《种子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我站与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联系,今年我省春夏播作物续试品种DUS测试工作由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南京)分中心承担。
二、DUS测试用种我站已按要求从第一年区试留存标准样品中抽取样品,并已寄送至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国家种质库(以下简称国家种质库)。目前,国家种质库正在对区试标准样品进行质量检测,近日将反馈检测结果。如果种子质量符合要求,供种单位不需重新提供DUS测试用种,测试所需试验用种由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南京)分中心直接从国家种质库调取。
三、建议进入续试的各育种单位(名单见附件)立即与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南京)分中心联系,及时办理DUS测试相关手续,否则,因未及时进行DUS测试而影响审定的,其后果自负。
四、鉴于DUS测试通过后,只要品种符合新颖性,即可满足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要求,建议有关单位同步申请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以便及时保护新品种权。
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南京)分中心联系人:沈奇研究员、联系电话:13851456598
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联系人:赵德平(水稻、棉花)、张亚兵(玉米)、李名旺(大豆),联系电话:0551-63407346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