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省种子总站2016年度省级农作物种子贮备收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受省种子总站委托,就省种子总站2016年度省级农作物种子贮备收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ZCG2016V-GK-X003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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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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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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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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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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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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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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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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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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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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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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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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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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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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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粳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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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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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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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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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粳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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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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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交水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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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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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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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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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交水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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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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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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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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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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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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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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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交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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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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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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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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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交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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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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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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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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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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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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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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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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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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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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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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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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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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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应该具有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其中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且有能力提供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类别、数量、质量的种子,以及相应的技术和服务。
(3)投标承储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应当通过审定,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应当通过省级审定、鉴定或在适宜种植区域连续推广3年以上(由种植地市级以上种子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4)投标品种如已经获得品种权保护,投标人应该取得品种权人的书面授权或为自有品种权品种。
(5)投标人必须具有位于浙江省境内、交通便利,能够保障储备任务和种子质量的仓储设施(包括种子专用低温储备库及相应的种子质量检验设施)。
(6)具备健全的仓储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
(7)投标人所投标的品种和实际储备的品种应真实一致,承储的种子必须经过精选、加工、包装,质量应该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数量符合储备计划任务要求。
(8)投标人应信誉良好,近3年来无不良生产、销售、使用记录,无重大种子质量事故。
五、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04月29日至2016年05月10日 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一楼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台。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0日 09:00
七、投标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二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0日 09:00
九、开标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标项一:0元;标项二:0元;标项三:0元;标项四:0元;标项五:0元;标项六:0元;标项七:0元;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网银支付(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杭州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4794112101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投标商报名表(原件),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位置:网上办事指南-其他-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程序-财务程序(一)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吴佳丽
联系电话:88900117
传真:88907751
报名及保证金办理在一楼服务台:陈彬菁; 联系电话:0571-88907723
地点: 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一楼
16V-GK-X003终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