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6年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基础信息的函
各种子生产企业:
为全面掌握全省2016年农作物种子生产情况,建立和完善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基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就有关2016年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基础信息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全省2016年农作物种子生产情况,包括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和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的,按同样要求报送。
二、报送材料
(一)湖南省2016年农作物种子生产信息表(格式见附件),同时报送电子表。
(二)生产单位的种子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受委托生产种子的,报送委托单位的种子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在种子生产地县级农业部门备案资料。
(三)生产合同原件、申请生产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
(四)品种授权证书原件(非自有品种、被保护品种)。
三、报送时间
春夏播种作物的种子生产于5月底以前,秋冬播种作物的种子生产于9月底以前报送省种子管理服务站生产与质量科。
联系人:刘鹏魁电话:0731-82222364
湖南省农业委会员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