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和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即生长区域内没有工业企业的直接污染,上风口和水域上游没有污染源,对该区域造成污染威胁;
(2)种植环节与加工技术必须符合绿色食品操作规程,如《栽培绿色食品的农药使用准则》《栽培绿色食品的肥料使用准则》;
(3)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4)产品的包装、贮运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