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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开展2016年春季种子市场专项大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15  来源:义乌市种子管理站  作者:王晶晶  浏览次数:64
 

 

      为认真贯彻新《种子法》,落实农业部《关于贯彻实施<种子法>全面推进依法治种的通知》(农种发〔2016〕1号)文件精神和2016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种子管理工作,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种子违法行为,保障春耕生产用种安全,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推进义乌市种业健康发展。3月份以来,义乌市组织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春季种子市场联合检查活动。

      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是全面宣传贯彻新《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义乌市种子管理站高度重视,把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方案,与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协同配合,联合检查,不留死角,形成了信息互通、齐抓共管的联合行动机制,确保了春季种子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此次检查是否存在制售侵犯品种权种子、假劣种子,标签标注是否规范,非持证经营者是否备案登记,是否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经营档案,经营推广的主要农作物品种是否通过审定及在适宜种植区域,应包装的种子是否存在散装销售情况,调入种子是否办理调运检疫手续等情况。经检查发现,当前义乌市的60余家种子经营网点种子经营行为总体比较规范,未发现经营过期种子、外省市县种子经营单位超区域经营等行为,且种子经营者大多能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并建立经营档案,经营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基本上都通过审定,但也存在以下突出问题:1、应当包装的种子存在散装出售现象;2、种子经营档案不齐全;3、种子标签标注不规范。

      针对上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义乌市种子管理站已依据新《种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立即责令整改,及时组织查处。同时,在检查当中,义乌市种子管理站对种子经营单位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确保了春耕生产的用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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