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的通知
冀种发〔2016〕14号
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种子管理(工作)站,各展示示范承担单位:
为促进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进一步加大新品种宣传推广力度,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16〕16号)要求和河北省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安排,省种子管理总站决定继续开展2016年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种子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展示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做好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
二、落实工作任务
各地要以国家展示示范区为依托,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展示示范网络。展示示范品种应为近三年通过国家或省级审定的新品种,突出种植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方向。
每个展示方品种不少于20个,每展示品种种植面积不少于1亩;每个示范方品种不少于2个,每示范品种种植面积不少于20亩。展示示范田间地头设立统一标牌。
三、强化技术培训
展示示范承担单位要配备相应的技术条件和技术人员,举办田间技术培训活动,组织召开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现场观摩会。同时,要加强配套栽培技术研究,提出良法良种配套的具体技术措施,做到良种良法同步展示、同步示范推广。
四、做好宣传引导
各地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展示示范过程中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媒体加以宣传,扩大影响,推进种子管理部门看禾推介品种、农民看禾选用品种、种子企业看禾营销品种。
五、按时报送总结
各市种子管理站要及时做好本辖区展示示范工作总结(包括工作进展、主要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分别于7月中旬、11月中旬前将年中、全年工作总结报告报送省种子管理总站
五、联系方式
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 生产管理科
联系电话:0311-85077659
电子邮箱:hbshengchan@126.com
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