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马铃薯脱毒种薯全覆盖工程督导检查及种薯田间质量检验工作的通知
甘种局〔2016〕35 号
甘种局〔2016〕35 号
有关市(州)种子管理站(局):
为全面落实2016年马铃薯脱毒种薯全覆盖工程各项任务,加强种薯质量监管,提升脱毒种薯全覆盖工程的质量和水平,省种子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马铃薯全覆盖工程任务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和种薯田田间检验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一)脱毒种薯全覆盖工程落实情况。对各地原种生产、新品种及脱毒种薯展示示范点建设、一级种薯核心示范区建设、新品种选育等项目的任务落实、档案管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种薯田间质量检验。对承担马铃薯脱毒种薯全覆盖工程种薯生产任务的企业进行田间质量抽检。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资质,种薯级别、来源,种薯田间隔离、田间质量,种薯生产档案,生产技术规程落实等情况,并对有关县(区)种子管理部门种薯标签认定的前期工作进行检查。
二、检查督导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从2016年7月中旬开始,八月下旬结束,具体时间由各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本次检查由定西、平凉、兰州和张掖四个种薯质量区域检测中心牵头,督导检查组由省、市、县种子管理部门人员共同组成。各市(州)要对辖区各项任务阶段性进展及完成情况逐县(区)进行全面检查核实,检查组在各地全面检查、核实的基础上,采取实地检查、走访咨询、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县(区)的工作进行抽查。
三、分组情况
本次检查分4个组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 张掖、武威、金昌
牵头单位:张掖市种子管理局
第二组:平凉、庆阳、陇南
牵头单位:平凉市种子管理局
第三组:定西、天水
牵头单位:安定区种子管理站
第四组:兰州、白银、临夏、甘南
牵头单位:兰州市种子管理局
四、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要按照《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马铃薯脱毒种薯全覆盖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牧发〔2016〕74)要求,全面核定各企业、基地、品种的实际生产地点,加强种薯质量监管,对不符合种薯生产条件的基地要及时取缔,切实做好脱毒种薯对接、原种生产、生产用种薯扩繁、脱毒种薯推广、示范点建设等工作,及时提供各项任务的相关材料,确保工作扎实有序。
(二)各市(州)要切实负起项目督查责任,在马铃薯生长关键时节,采取现场核查与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在县级全面检查的基础进行复查,督促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并按照要求督促辖区内项目县(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汇总整理有关资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种薯生产对接合同、种薯供应清单及票据、种薯生产档案等),提供书面汇报材料。
(三)督导检查组要认真检查,确保检查工作的质量,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全面、实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并提出整改工作指导意见。检查结束后,各牵头单位要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8月30日前上报省种子管理局良繁管理科和质量监督检验科,由省局汇总后上报省农牧厅,并对检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甘肃省种子管理局
2016年6月28日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