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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米改豆”奠定轮作基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25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37
 
    黑龙江省把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工作作为今年农业调结构、转方式的一件重要大事来抓。据农情统计,全省玉米面积比上年调减2000万亩左右,超额完成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调减任务。其中“米改豆”面积达到700多万亩,为落实耕地轮作试点奠定了良好基础。
 
    从今年春季开始,黑龙江针对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的新形势,在确保粮食产能不降低的前提下,引导农民科学调整种植结构、开展耕地合理轮作。大力调减玉米面积、稳定水稻面积、增加大豆杂粮面积、扩大草蓿果蔬面积,全省种植结构调整实现玉米减和水稻、大豆、小麦、马铃薯、杂粮杂豆、经济作物、饲草饲料作物增的“一减七增”目标。
 
    当前已经起草完成耕地轮作试点方案,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试点区域上,突出北部第四、五积温区黑河、齐齐哈尔北部、绥化北部、伊春市等14个县(市、区)和农垦九三、北安2个管理局;在轮作技术路径确定上,组织农业专家根据各地实际,重点探索建立米豆麦、米豆薯、米豆杂(杂粮)、米豆饲(饲草)等多种轮作种植模式,不搞一刀切;在试点任务承担主体上,突出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保证试点规模和试点效果。
 
    东北地区从明年春播开始落实耕地轮作休耕任务,这为我们扎实开展工作留足了时间。下一步,黑龙江省将认真按照本次会议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抓好耕地轮作试点任务落实,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切实成效。
 
    把第一年耕地轮作试点任务确定为米改豆模式。目前,今年四、五积温区内各市(地、局)结构调整实际玉米改大豆轮作面积,将补贴资金砍块到各市(地)、农垦总局;由相关市(地)和农垦总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将耕地轮作补贴指标下达到所属各县(市、区、农场)。
 
    在确定的试点区域内,由试点县(市、区、场)负责遴选承担试点任务的新型经营主体,省里不作耕地轮作最低面积的统一规定,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从今年米改豆的地块中择优选择,自主确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为主的补贴对象的门槛。试点地块一定三年不变,并标出试点地块具体方位图。
 
    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组织各试点县与承担试点任务的新型经营主体签订试点协议,明确双方试点责任、权利和义务,并建立试点工作档案,确保试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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