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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召开宣传贯彻《种子法》暨种子管理工作会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04  来源:德州市种子管理处  浏览次数:87
 
 
    7月29日-30日,德州市宣传贯彻《种子法》暨种子管理工作会议成功召开。会议讨论分析了全市种业发展形势,认真学习新修订的《种子法》,安排部署了下一步种子管理工作。市农业局副局长王风延出席会议并讲话,种子管理处主任柳风琛主持会议并对《种子法》进行解读领学。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市现代种业迅速发展,新品种选育和种子质量管理取得显著成绩,种业发展势头总体良好。但面对竞争日趋激烈的国内外种业市场,对比现代种业发展要求,我市种业仍存在着明显的短板,主要表现在:企业多而不强,综合竞争力弱,发展后劲不足,种子监管经费不足、手段落后,个别地方小商贩走街串巷兜售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等现象时有发生。
 
    会议强调,《种子法》是保障我国种业发展的核心法律,是推动种业发展、科技创新的法律助推器,在种质资源保护,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县两级种子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种子法》的新要求上来,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种子法》的学习宣贯列入当前重要工作事项,要真正做到真学法、真懂法、会用法,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种子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新《种子法》的增减内容,了解企业的新增权利和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学会用法律保障企业自身合法利益。
 
    会议要求,市县种子管理部门要以学习《种子法》为契机,统筹安排好当前一段时期的种子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因低温冻害、干旱强风和降雨逼熟等天气造成的小麦种子质量良莠不一情况,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大监管力度,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基础上,严防假劣种子流入市场和农户手中。严格按照《种子法》规定,重新核查、备份辖区内小麦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档案,复制繁种合同、品种授权合同等有关资料。市县两级种子管理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职,积极实施分片包干责任制,按照辖区实际情况细化分工,把责任落实到人,追究到位。
 
    会议还研究了种子基地建设、玉米生产及纠纷处理等事项。各县(市、区)种子管理站站长、种子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德州市种子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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