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种子工程和良种繁育基地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
川农业种站函〔2016〕39号
有关县(市、区)种子管理站、项目建设单位:
根据农业厅《关于开展2016年农业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6]197号)要求,拟对部分在建种子工程和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按照农业厅专项检查通知要求,确定种子工程和良种繁育基地项目专项检查范围,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七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批复执行情况。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变更是否履行相关手续;二是工程建设情况。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工程形象进度情况、工程质量验收情况、仪器设备采购情况;三是实施管理情况。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情况;四是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中央资金、配套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以及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五是按月调度情况。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项目基础信息是否完整,每月28日前是否按时上报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六是档案资料情况。项目档案完整性和规范性情况;七是存在问题情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拟采取的相应整改措施。
三、分组安排
8月8日-9月30日,省种子站组织检查小组赴各地开展现场检查,详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1.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自查报告提纲》(附件2)撰写自查报告,认真填报《项目自查7张附表》(附件3),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另需填报附件4和附件5,所有附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自查报告和附表交检查小组。
2.项目实施所在县(市、区)种子管理站积极协助检查小组开展专项检查,指导、督促各项目单位撰写项目自查报告和附表填报。
省种子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莉,电话:85031607;
谭功燮,电话:85569250,邮箱:404178412 @qq.com。
附件:
1.项目检查清单及分组安排
2.项目自查报告提纲
3.项目自查7张附表
4.农发项目基本情况表
5.良繁项目验收任务、效益表
四川省种子站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