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决定自2016年起,取消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的玉米临时收储政策,放开玉米收购市场,同时建立生产者补贴制度,对玉米实际种植者发放补贴。8月1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农委联合下发通知,将《辽宁省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印发各地执行,标志着辽宁玉米生产者补贴正式启动。
实施方案明确了玉米生产者补贴发放的范围、对象及补贴依据,规范了玉米补贴面积核实统计程序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一卡通”发放的工作流程。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发放效率,确保资金安全,省财政厅、省农委制定印发了《辽宁省玉米生产者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为加快补贴资金发放进度,日前省财政厅已将中央财政下达的玉米生产者补贴资金56.9亿元(不含调剂用于省级种植结构调整资金)下拨各地,确保按计划于10月31日前全部发放到玉米生产者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