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25日,由省种子管理站组织的2016年《种子法》配套办法暨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在鹤壁市召开,来自全省18个市地和10个省管县的种子站站长及执法队队长140多人参加了会议。
省种子管理站副站长宋连启主持会议,鹤壁市种子管理站、平顶山市农业执法大队等单位就各自的工作经验作了典型发言,省种子管理站管理科科长褚宏伟对全省2016年春季种子市场检查作了总结并部署了秋季种子市场检查工作。(本报记者丁先翠)
做好宣贯新《种子法》及配套办法的“播种员”
省种子管理站副站长宋连启
新修订的《种子法》以发展现代种业、保障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对种业科研育种、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等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
进一步明确了种子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解决了长期以来种子执法“责权不匹配”和执法难的问题。新的《种子法》增加了种子管理机构职能,对管理提出了新要求,管理工作任务加大,难度加强,要抓紧梳理各级种子机构职能,明确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职责,确保种子管理行政执法不“缺位”。
在处罚手段和强制措施方面有了明确规定,种子管理机构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沟通和协作,做好案件依法处理的衔接工作,确保种子案件依法及时处理。
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工作,明确了属地管理责任。各级种子管理部门必须加强监管,确保当地农业用种安全。
把种子监管上升到政府层面,这有利于统筹协调农业、公安、工商等各方面力量,可以形成合力,有利于加大打击违法行为力度。本次《种子法》修订,也更加明确了农业主管部门、品种审定委员会和工作人员、品种测试、试验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的法律责任。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种子管理机构、质量检验机构、试验承担单位要严格依法开展工作,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构成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与原《种子法》相比,新《种子法》修改的内容多、涉及的范围广,非常有必要,参会的省辖市、直管县的分管领导和站长、执法队长作为第一批学员,要逐字逐句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掌握,回去后身份即转为老师,职责是指导种子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监管新举措市场新秩序
鹤壁市种子管理站站长张宏伟
做好相关知识的宣传邀请业界律师和专家,对各县区种子管理机构、农业综合执法部门、种子企业和品种区域代理商进行培训。印刷了3万余份的各种宣传资料,张贴到种子经营场所和农村路口。利用浚县正月古庙会和组织农业科技下乡赶大集形式发放大量相关种子法知识宣传页。发动群众监督,提升了种子企业的自律意识。
从细微入手抓落实
一是严把种子生产基地准入关。二是严把种子质量田检关。三是严把种子包装审核关。四是对在本市生产和销售的品种全部进行质量检测,确保种子合格。五是对品种进行纯度同期种植鉴定,确保种子质量安全。
提升队伍业务水平
组织各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培训,提升队伍执法水平;到周边地市学习考察先进的种子市场监管模式、制度机制和办法,完善提升队伍的种子监管水平;三是轮换抽调各县区人员开展种子种植鉴定,有效提升管理部门人员的业务水平。
用好现代新技术
一是在鹤壁市农业信息网建立种子管理信息平台,实时更新相关政策法规,刊登宣传新技术、新品种,开展种业企业形象展示。二是建立了鹤壁市种业监管微信平台和鹤壁市种业微信群,通过微信平台开展经验、信息交流和法律问题咨询,不仅减轻了种子管理部门的工作压力,还提升了种子企业守法经营意识。
狠抓市场监管
一是对种子经营单位所经营的所有品种进行资格审查、备案登记。二是采取不定期检查和市场连续巡察制度,杜绝违法经营,确保假冒、伪劣、侵权种子无市场。三是强化宣传,及时公布违法经营企业和假冒、伪劣、侵权种子。
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形势
开封市种子管理站站长郭永涛
制订方案,细化措施制定出台一系列细化措施,在阶段性检查期间,召开全市种子管理经验交流会,及时调整治理行动的方法和措施。
严格制度,明确责任一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划片包店监管制度。二是强化事前管理,加强种子备案登记。三是建立种子经营档案,规范种子经营行为。
广泛宣传,加强引导一是利用农资下乡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万名科技人员包万村等机会开展宣传活动。二是开展培训活动,引导从业者学法、守法,倡导行业自律。
严格执法,强化监督以“九个严查、九个绝不放过、两个坚决移送”为主要内容,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治理行动,震慑了种子制假、售假、侵权假冒的行为,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了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
依法履职,深化服务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二是开展问卷调查,征求基层服务对象和种子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服务型执法开创新思路
许昌市种子管理站站长郭喜中
一是开展种子代理经营备案。
许昌市种子管理站早在2010年就开始进行这项工作。实践证明,品种备案提高了市场管理效率,方便了从源头把好种子进货渠道和种子质量关,减少了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保障了农业用种安全。
二是强化组织协调,破解执法难。
为解决执法人员和种子生产经营人员过于熟悉不利于工作开展的弊端,许昌市种子管理站将发现的问题线索交办县农业主管部门,同时成立市政府联席打假办公室,以市政府的名义给县政府下发督办函,有效解决了执法难的问题。
三是加强知识培训,提高检查效率。
对全市种子经营商户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受到好评。购置了执法记录仪和平板电脑,将品种的相关信息录入平板电脑,市场检查时能及时发现和确认问题品种。
四是对问题企业约谈告诫。
一方面,向约谈对象解释其触犯的法律条款,督促其学法、懂法、守法。另一方面,让约谈对象明白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强化其主体责任意识。
服务教育结合监管和谐执法
平顶山市农业执法大队队长 郭海英
(一)做好农资质量样品的收集。无论是对市场抽检还是对企业主动送检的样品,都不收取任何费用,只在田间展示,质量好的,给予宣传推介,质量差的,予以曝光和教育,并作为执法部门下一步监管的重点对象。
(二)认真制订展示方案。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以充分、真实地反映出要种植样品真实的质量状况和方便群众观摩为目的,科学选择展示田块,合理进行种子、肥料和农药的田间小区设计。
(三)认真进行田间观察记载。品种展示期间,安排专人对种子的真实性、纯度、发芽率等状况进行田间观察记载,对肥料的肥力状况和农药的药效进行田间观察记载,并拍照保存资料。全面掌握不同厂家、不同经营者所生产经营农资的真实质量状况,为田间观摩会和警示教育会提供真实、详细的第一手资料。
(四)组织召开田间农资质量现场观摩会,推介优质农资,曝光劣质农资。
(五)制作警示教育视频,在观摩会前予以播放,为全市农资生产经营者和市县两级执法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提高其思想觉悟,震慑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六)田间观摩会之后,对参加观摩会的农资生产经营者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极大提高了农资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为农资有序合法经营奠定了基础。
强化市场监管确保用种安全
滑县种子管理站站长高望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自2015年开始,滑县农业局就制定了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责任追究及奖惩淘汰暂行办法,形成了严格的监管体系。
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每年印制宣传资料发放、张贴到每个种子经营门店和行政村。二是开通微信公众平台,方便服务对象了解执法新动态、学习业务知识。三是每年组织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四是加强执法人员内部培训。
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法。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在重要农时和种子供销旺季,组织开展质量抽检行动。三是对全县所有种子经营户实行“网格化”管理。四是成立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五是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
突出重点环节,确保监管效果。
实行“六查”,即查证、查审定、查包装、查标签、查质量、查档案,重点突出“四抓”,即一抓流通关口,二抓重点对象,三抓基地管理,四抓准入关口。
加大查处力度,严打违法行为。
2014年以来,共查处不合格种子17250余公斤,联合查办种子案件3起,刑事立案3起,批捕犯罪嫌疑人3人。
受理投诉,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畅通“12316”热线,开通两部举报电话,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
多协调交流重联合执法
濮阳市种子管理站站长李会群
积极沟通协调
与邯郸市就信息交流、线索通报、案件协查等内容形成了切实可行的种子打假和监管市际联合执法协调配合机制,与商丘市、菏泽市三市形成了三方协调配合机制。
多种形式交流
濮阳市种子管理站、邯郸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邯郸市种子管理站、安阳市种子管理站等联合举办协调交流会议,在加强管理部门间合作的同时,积极促进两地间种业企业合作。
形成配合机制
一是建立信息交流机制。二是建立案件线索通报机制。三是建立案件协查机制。四是建立联合办案协调机制。五是建立矛盾纠纷协调机制。六是建立联合执法协调配合保障机制。
召开区域性种子执法联席会议
安阳市、濮阳市、邯郸市3市8个交界县农业局、种子管理站和执法大队召开冀豫两省区域性种子执法联席会议,加强县区间合作,提升县与县直接协调配合水平,搞好执法信息交流和联合执法。
召开省际交界区域小麦观摩会
举办省际交界区域小麦品种观摩会,为企业间合作提供交流平台,促进周边地市小麦新品种试验、审定、种植情况交流,了解同一生态区域相邻省份已审定品种和即将审定品种情况,为下一步品种引进、试验管理和市场管理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