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级玉米种子生产基地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
甘农牧函〔2016〕249号
有关市农业(农牧)局:
为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监管,强化源头治理,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品种侵权、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根据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种子生产基地检查和做好小麦供种保障工作的通知》(农种市函〔2016〕28号)精神,省农牧厅定于9月上旬组织开展国家级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夏季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查制种基地生产。以县为单位摸清本辖区制种基地分布情况,包括委托生产合同、生产品种、面积及地点,抽取制种田玉米果穗样品进行相关检测。
(二)查委托生产企业。检查委托生产企业资质是否符合要求,生产品种是否合法,生产地点等信息与生产许可证是否一致,种子生产档案是否健全等。
(三)样品检测。转基因检测采用快速检测方法,由检查单位使用试纸条(Cry1Ac/Ab)现场进行检测,抽检结果呈阳性,需要复检的种子样品,请有关市、县种子管理部门送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品种真实性由检查所在市种子管理站(局)统一寄送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二、抽查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
一是苗期叶片检测有问题的种子企业和制种基地,对涉案制种田及周边地块要逐一抽样检测;
二是群众举报投诉的种子企业和制种基地;
三是制种基地周边农林牧场、边远地带和沙荒地的制种田。
三、组织方式
本次行动采取市、县(区)自查、省级抽查和农业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9月5-15日,有关市、县(区)开展自查。9月10-15日,农业部和省厅根据前期各地检查情况和群众举报线索,对部分市、县(区)进行重点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检查效果。有关市、县(区)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好基地正常秩序。要突出重点,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举报无证生产、侵权生产、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等违法线索,对违法线索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样,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规范程序,确保证据完整。本次专项检查行动要严格按照省农牧厅制定的“2016年甘肃省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后续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从农业执法检查人员名录(种子)库中随机抽调执法人员和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检查工作。确保抽查比例应覆盖辖区制种面积的50%以上。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检查、扦样和检测,确保公正、规范、科学。检查时,各地农业部门应及时通知委托生产企业到场,由企业代表签字确认;对于委托生产企业无法到场的,抽样人员填写抽样证明,由制种农户、所在村社、乡镇政府和县级种子管理机构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同时,当地农业部门应及时补充抽样证明所列的委托制种方、品种名称等信息。务必认真制作询问笔录和扦样单,做好样品确认等证据固定工作,妥善留存文书、邮寄或送达凭证等证据材料,确保每个样品证据链完整、可追溯。
(三)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有关市、县(区)农业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生产、套牌侵权、档案不健全等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对发现的质量不合格、品种不真实等问题,要依照《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逐一立案,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从严查处。对于查处的案件,要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及时公开信息。涉嫌犯罪的,要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按时寄送种子样品,报送相关信息。有关市、县(区)9月15日前完成田间抽样工作,9月16日前将进行品种真实性检测的样品寄送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11月25日前将案件查处结果、基地检查总结报送省种子管理局。
联系方式:甘肃省种子管理局
电 话:0931-4873015; 0931-4873023
电子邮件:gsseedsck@163.com
甘肃省农牧厅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