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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做好《种子法》三个配套办法培训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19  来源:天津种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74
 
 津种站[2016]25号
 
关于继续做好《种子法》三个配套办法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区种子管理站:
 
      为贯彻落实《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三个配套规章(以下简称《种子法》三个配套办法),保障《种子法》三个配套办法在我市顺利实施,现就做好《种子法》三个配套办法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种子法》三个配套办法紧根市场发展,简化办事程序,引领科技创新,引导诚信建设,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现代种业发展决策部署,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种子管理机构必须充分认识《种子法》三个配套办法宣传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真正把宣传培训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本单位宣传培训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落实具体实施方案的各项任务和要求,确保宣传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二、按照“分级负责、覆盖全面”的原则,统筹安排、系统推进宣传培训工作。市种子管理站重点对市区种子管理和执法负责人进行系统培训;各区种子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种子管理和执法人员培训,同时重点对本辖区所有种子企业、委托生产、委托代销及经营不再分装种子的经营户开展宣传培训,突出《种子法》三个配套办法新要求新规定,引导规范生产、经营和用种行为。
 
      三、做好《全国种子管理综合业务平台》及《农作物种子企业业务办理集成平台》的应用。各区种子管理部门应当熟练掌握《全国种子管理综合业务平台》(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模块)操作流程,并指派专人负责该模块的审核维护工作。同时各区种子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培训,指导各自辖区内种子企业、委托生产、委托代销及经营不再分装种子的经营户运用《农作物种子企业业务办理集成平台》办理种子生产经营备案业务。
 
      各区种子管理部门将本单位培训方案于9月22日前报市站市场管理科。
 
      附:《种子生产经营管理系统》我市各区用户名及密码

区县
用户名
区县
用户名
东丽
ba120110
滨海新区
ba120116
西青
ba120111
自贸试验区
ba120117
津南
ba120112
宁河
ba120118
北辰
ba120113
静海
ba120119
武清
ba120114
蓟州
ba120120
宝坻
ba120115
   

      密码均为:123(各管理部门可以修改密码)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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