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京华时报
京华时报讯(记者樊瑞冯华妹)近日,本报曾报道陕西榆林市靖边县出现大规模转基因玉米遭强铲之事(见9月21日A06版)。昨天,靖边县政府发布通报,8月时全县对玉米制种田进行全面排查检验,确定转基因玉米制种共计3630.9亩,依据相关规定,在8月31日已将转基因玉米全部铲除完毕。同时,靖边县公安机关已对涉案人员进行立案侦查,目前,经纪人刘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转基因玉米全部铲除完毕
通报称,8月9日,陕西省种子管理站到靖边县对玉米制种田进行抽查,经过对该县红墩界、黄蒿界两镇玉米制种地块现场速测,发现在无证生产的制种户中有285.99亩样品呈阳性,立即送农业部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西安)进行复核鉴定,确定285.99亩制种田种植为转基因玉米种子。
随后,省市县农业部门组成应急处置工作组,对全县玉米制种田进行全面排查检验,经过现场速测和最终5批次送检,确定转基因玉米制种共计3630.9亩。依据《种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靖边县及时对已检测确定的转基因制种玉米进行铲除,至8月31日已全部铲除完毕。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陕西省农业厅杨副厅长,其表示按照《种子法》规定,靖边县未经审批的制种玉米已经全部铲除完毕。杨副厅长称,此次靖边农户制种玉米被砍原因有二,一是违反了《种子法》规定,未经当地农业行政部门审批种植制种玉米;二是违反了《转基因管理条例》,转基因由国家严格控制的,对于转基因,国家规定是“积极研究、慎重推进、严格管理”,国家允许经过审定的转基因进口,但只是用于生产、加工环节。
县政府先行垫付赔偿资金
通报中,靖边县政府称,要求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涉事企业、制种公司、农业经纪人,全力挽回对种植户造成的经济损失,并确定按1400元/亩进行补偿。同时,靖边县公安机关已对涉案人员进行立案侦查,目前,经纪人刘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破中。
对此处理决定,杨副厅长表示,在此次大规模转基因玉米被砍事件中,尽管农户对转基因玉米并不知情,但客观上从事了转基因玉米种植,有违规性质。在农户存在过错的前提下,农业部门和当地政府充分考虑了农户的承受能力,为照顾农户利益,在该案件还在审理之中的情况下,由县政府先行垫付赔偿资金。之后,再根据案件处理情况,追究转基因玉米种植组织者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包括经济责任。
至于每亩1400元的补偿标准,杨副厅长称,这是靖边县政府综合玉米种植和其他相似经济作物收入而制定的,按照就高补偿原则对农户进行补偿。因为农户确实存在过错,所以不能按照无过错种植制种玉米的标准进行补偿。
对于目前农户仍未拿到补偿款的问题,杨副厅长说,因目前调查核实工作还在进行当中,所以给农户的补偿还未到位,“我们会最大限度挽回农户的经济损失,承诺绝不会落空。”
此外,杨副厅长表示,这是陕西省农业厅第一次接到举报,由农业部转到陕西省农业厅处理此事。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公安部门正在追查种子来源,除被控制的刘某某外,还有一人在追查当中。
玉米被铲,转基因作物如何“转身”
来源: 京华时报
陕西玉米被铲事件,应成为转基因科普的一个契机,并思量如何合理合法提速转基因作物的科学研究、品种审定、成果转化以及配套法规建设。
据报道,陕西省靖边县4000亩转基因玉米,在即将成熟的时候被强制铲除,原因是这些“制种玉米”父本中含转基因成分。据了解,当地政府向农户承诺每亩补偿1400元,但村民认为补偿太少。
玉米丰收在望却被铲除,委实可惜。这一事件中没有赢家——农民有损失,政府要补偿,种子商人也难逃法网。如果一开始就卡住关口,不让含转基因成分玉米种流散开来,便不至于此。事前监管胜过事后铲除,这道理重复一万遍也不为过。
从法理上看,此次的铲除行为名正言顺——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种子法》明确规定,“转基因植物品种的选育、试验、审定和推广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我国批准安全证书的转基因作物虽然有棉花、水稻、玉米和番木瓜,但只有棉花和番木瓜允许商业化种植。基于此,当地农民种植转基因玉米种确实不合法,起码不合规,政府强行铲除无可厚非。
只是,铲除是一种方式,但未必是唯一的方式。转基因玉米种没有“出生证”,不等于它们一定有危害。相关专家也表示,市场上流出的转基因玉米品种应是安全的,是经过国内外机构的安全评价的,民众不必过于担心安全问题。既然可能是安全的,是否可以先对玉米进行安全检测,进而考虑损失更小的处理方式呢?
跳开榆林事件,我们更需要追问的是,一方面无需担心安全,一方面又因为未获批只能“藏在深闺”,如何化解这对矛盾?首先当然要从制度层面审视转基因作物的发展,进而在研究、评估以及法规建设等方面加速前进。有报道称,全美在2010-2011生产年度,总共生产了约338751千吨谷用玉米粒,其中约73%是转基因玉米。可见,转基因玉米也并非洪水猛兽。
其实,我们的相关研究并不滞后。就在日前,中国工程院院士、转基因重大专项“总工程师”万建民透露,在转基因技术体系方面(包括技术和育种),中国处于世界第二的水平,落后于美国。如何将技术优势转变为资源优势,最终转化为现实的收成,需要舆论与科学家实现“和解”,更需要职能部门依法稳步推进。
目前,农业部对转基因作物所持的态度是:积极研究、慎重推广、依法依规、加强监管。与此相对应的是,社会上对转基因的较深误解。这与专业知识欠缺有关,也与信息不对称有关。为此,应从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入手,在法律轨道内适时推进安全、技术成熟的转基因技术的产业化进程。从这个角度说,陕西玉米被铲事件,应成为转基因科普的一个契机,并思量如何合理合法提速转基因作物的科学研究、品种审定、成果转化以及配套法规建设。
本报特约评论员王石川
为何刻意放大“铲除转基因玉米”的悲情?
来源:中国台湾网
9月10日,陕西榆林靖边县的农田里,74岁的村民张春梅(化名)望着地里横七竖八被砍倒的玉米,痛哭流涕。60多亩制种玉米,眼看要收获时,在8月底被当地政府部门告知,必须强制铲除,原因是制种玉米父本含转基因成分。与张春梅有着相同经历的农户还有很多。知情人透露,当地遭强制铲除的玉米已有4000多亩。(9月21日《京华时报》)
这则新闻,被无限放大了。各家商业网站都放在了很显眼的位置,而且都用了一个极富眼泪化的标题《农民种植的4000亩转基因玉米遭政府强铲》。有了“政府”二字,有了“强铲”二字,似乎很有挑逗力、感染力。可是,有人似乎忘记了一个事实,这些转基因玉米属于非法种植。
这次非法种植很严重。其一,数量惊人,这一个季节就种植了4000多亩。其二,范围很广,涉及不少村庄。其三,是作为种子种植的,有关收购公司收购之后,要作为种子销售,这意味着如果不铲除,这些转基因玉米就会在下一个耕种季节变成更多转基因玉米,被送到人们的嘴巴里。
这起新闻事件一出,立即就有一位所谓的专家站出来说话了:虽然种植不合法,但是都是安全的。这话我听着就不舒服。国家为何不让商业化种植?考虑的就是安全,就是可能存在隐患。这种考虑是对的,无论转基因玉米有多好,在不能完全证实其安全性能时候,都不能进行商业化种植。当然,专家对于转基因玉米的认知一定高于民众。问题是,你能保证这些转基因玉米都安全吗?就是在专家队伍里也是有争论的吧!如此安全,拿回家让你家人尝尝?
还有一位专家也说了,转基因玉米是个大产业,如果推广种植,效益相当可观。我想问一问这位专家,是钱重要还是健康重要?有一个事实是不得不承认的。目前国内只有一两个转基因玉米品种拿到了安全证书,但是还没有拿到商业化种植的审定证书。为了确保安全,即使是对科研种植要求也十分严格,需要“与普通作物隔离”,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不让转基因可能存在的危害侵害其他作物。目前除了科研种植之外,凡是在农村大量种植的转基因玉米都是违法的。而且是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为主管部门铲除4000亩非法种植的转基因玉米何错之有?
就因为转基因玉米要收获了,就因为农民哭了,就该让我们这些老百姓吃这些没有安全保障的转基因玉米?是非法种植户的那点利益重要,还是全国老百姓的舌尖安全重要?再说了,当地政府不是没有尽力,是按照一亩地1400元的价格进行了补偿的,做到了仁至义尽。违法种植转基因玉米本身就是不对的,作为种子种植更是嚣张的表现,有些专家,有些媒体就别拿着不是当理说了。
我倒是认为,铲除4000亩转基因玉米的政府是有当担的,是有作为的,是值得各地效仿的。如果说,农民有什么损失的话,那也是法律意识淡薄惹的祸,在这个过程中,非法种植户并非完全无辜。别放大“政府铲除转基因玉米”的悲情。(中国台湾网网友:郝冬梅)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央广时评】还“躺枪”的转基因一个公平
来源: 央广网(北京)
央广评论员 罗厚
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被举报造假,转基因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转基因有毒有害不能搞”、“转基因不安全”等等议论再次汹涌而来。16-09-22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然而在这件事情上,转基因却是不折不扣的无辜“躺枪”。在一片喧嚣声中,几个最基本的事实被选择性的无视。
最明显的事实是,这个试验室并不是在有关转基因的检测或是实验中造假,而是涉嫌资质认定造假。举报称,试验室为了获得资质认定证书,“赶作业”式的档案造假。
相当多的报道,直接把这条消息冠以“国家转基因检测中心涉嫌造假”的标题,让人对转基因徒增不安。事实上,目前有转基因检测资质的机构,农业部就有四十多个,而这个被举报的试验室还没有接到过国家级的基因检测任务,也没有对外出具过检测报告。
科学来不得半点虚假,也绝不会允许造假。目前农业部已派调查组进驻调查,相信会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转基因是一项尖端技术,也是各国科技竞争的主要领域。但对转基因的质疑和争议一直相当激烈。不久前,110名获诺贝尔奖的科学家发出联名信,呼吁承认权威科学机构和监管机构的研究成果,让农业生产者有机会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工具。事实上,世界各国和科学界对转基因的研究和运用都十分审慎,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个能被确认的由转基因食品导致的健康问题案例。我国对转基因的态度和做法也十分明确,那就是积极研究坚持创新,慎重推广确保安全。
在知识爆炸的时代,普通人对一些专业领域的问题是很难做出判断的,尊重绝大多数和公认权威的专业人士的意见,才是理性的选择。什么都不信,坚决将转基因妖魔化,其实是另外一种迷信。讨论是必须的,但要基于事实,而不能基于感觉,漫骂和回避,显然都是不理性的。正是科技的不断创新和进步,让人类文明滚滚向前,对待科学,也需拿出科学的态度。
转基因非法种植频发 农业部官员称管不到责任人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上海)
对转基因主管部门——农业部,不论挺转派,还是反转派,都颇有微词。最近查获的转基因作物非法种植现象,以及“按下葫芦浮起瓢”的转基因谣言和非理性言论,在一部分人看来,官方的权威正在遭受挑战。
可是这种愈加尴尬的角色背后,是中国不得不直面的现实。
比如,监管及执法的困难。在国内,转基因监管体系横向来看,包含12个职能部门,尽管有部级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但难以避免发生监管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而在执法过程中,甚至出现“个别企业采用非法手段进行试验”,“一些违规公司和个人,以各种形式逃避或者采取活动阻挠”的情况。
日前,在全国媒体记者转基因研修班上,农业部科教司转基因生物安全与知识产权处处长林祥明也无奈地表示,“现在只是通过农业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天天在田间查,如果不从根本上加以制止的话,恐怕难以为继。”林祥明所在的这一部门的职能包括转基因安全管理。
他提到,对于转基因研发单位的监管最为重要。目前国内查获的零散扩散事件都和研发单位有关。国外之所以监管严格,在于美国只有几家大公司在研发转基因技术,投入数亿美元,承担全部风险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到底。而且国外规模化经营的优势,也让监管变得相对容易一些。
监管研发单位最为重要
问:最近有媒体报道,新疆、黑龙江出现违法的种植的现象,会不会有科研机构通过环境释放这一环节流入到市场呢?
林祥明:正如我之前说过的,研发单位的监管是最重要的。目前所有的扩散事件都和研发单位有关。有些是研发单位刻意为之,甚至从国外盗种,目的是为了追求个人商业利益。比如,国外市场上销售的农作物、农场种植的作物,拿到国内来制种,通过技术手段就可以套取亲本。正常来讲,这是不允许通关的,但要在海量的进出关客流中搜查,也是有困难的。还有一些人本身就是在美国的种子公司就职,更有条件直接把亲本带回国内进行繁育。
问:国外在转基因监管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林祥明:国外的转基因监管之所以做得比较好,在于美国只有几家大公司在研发转基因技术,投入往往是几千万美元,甚至上亿美元。这样,公司就相当于将转基因的风险管理工作全部都承担了下来。如果出现风险,引起的污染事件等,都要负责处理到底。因此,国外的监管要严格得多。当然,在外国他们的优势在于规模化经营,比如美国不允许出现60公顷(900亩)以下的农场,但是国内60公顷差不多就是一个生产大队。规模化经营的模式更有利于监管。
问:有没有民间层面的通道,举报非法种植转基因作物的情况呢?
林祥明:目前通道是有的,农业部专门开通举报邮箱(gmojubao@agri.gov.cn)这个渠道欢迎公众积极举报转基因违法违规案件。
对于转基因作物,也有简单的判断标准,比如转基因油菜,地里一定是没有什么杂草的,只有油菜。而非转基因油菜,地里一定是油菜和草并存,如果农民足够勤劳的话,那么旁边一定放置的有铲除的杂草。还有,抗虫玉米就看不到害虫,叶子也没有虫咬过的洞,非转基因玉米就看的很清楚。
为什么不吃两三代?
问:对于转基因的安全性,反对者的声音集中在需要人体试验,而且吃两三代才能验证。为什么不做这样的试验?
林祥明:首先,做所有的试验,都要求在同一个境况下做,参加实验的人必须在一个固定的环境下生存,那么这样既不合理,也是伦理道德不允许的。第二,人是有感情的,经常和其他的人相互接触,就不能保证稳定性。还有就是人不可能只吃一种东西。所以,对人进行试验既不符合伦理也没有办法进行科学设计。
问:但是,既然安全证书已经发放,比如转基因大豆,而且人类也已经吃了20年,这不是变相的试验吗?
林祥明:如果要这样说,也大体能说得通。当然,前面做的很多试验,以及通过转基因商业化20年来的事实,都证明了转基因的安全性。
农业部执法处境的尴尬
问:关于有人私下进行转基因研究的情况,官方有进行过调查吗?是否有调查结果出来呢?
林祥明:按照国内目前的科研实力,除了几家大公司以外,其它的公司都有待提升。其中有个别企业,采用非法手段进行试验,农业部已经盯上了几家,但是农业部门的行政执法力度还是不够,不能对责任人采取人身措施,只能对产品采取措施,最近查的一些违规公司和个人,他们还在以各种形式逃避或者采取活动阻挠,这导致执法非常的困难。
问:在转基因标识方面,是否会进行调整?
林祥明:关于标识问题,我们一直在和国务院法制办以及其他部门商量,但这个问题不是简单的问题。按照法规规定,如果标识改动的话,还需要修改法规,不过这已经提上了日程,会尽快做。下一阶段,有关部门的重要工作是想办法在标识上有所突破。
问:目前品种审定的作物品种没有主粮,其中是否存在制度不完善的地方呢?
林祥明:政府对于转基因产业化有明确的路线图,按照非食用、间接食用和食用三个步骤进行。所以对有些作物,尽管前期已经颁发安全证书,但还是要按照既定的路线图推进。目前来看,路线图还到不了食用阶段。而且颁发安全证书和品种审定没有必然关系。颁发安全证书只意味着通过了安全评价,认为这一产品是安全的,当然安全证书是进行商业化的前提。至于,往后能不能商业化,还有很多的问题需要考虑。
缺钱、缺人、产业化程度低 中美转基因科研实力差距大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上海)
转基因重大产品产业化,是“十三五”期间中国要推进的工作之一。但从横向对比来看,中国的科研实力跟国外仍然存在相当差距。
日前,在全国媒体记者转基因报道研修班上,中国工程院院士、“转基因重大专项”总工程师万建民称,当前,中国在转基因原始创新能力、研究能力处于第一方队相对偏后的位置,可能超越了日本,接近欧盟,但是跟美国相比,差距仍然很大。
以1980-2014年批准转基因专利数为例,美国以6023项位列第一,占全部授权专利的44.0%,中国为2812项(20.5%)位居第二,但是数量明显少于美国。不过,跟为列第三的日本(10.5%)已经存在较为明显的领先优势。
中国农科院生物技术所研究员黄大昉提到,我国转基因水稻、玉米、棉花这些作物上,水稻和玉米的抗虫性状等方面的转基因研发和产业化的准备上已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他认为,这是可以和跨国公司相抗衡的。但是也应该承认,我国的整体水平跟美国存在差距,特别是在产业化的推进上,中国是滞后的。
在产业化方面,中国存在的不足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资金投入的不足。
农业生物领域科学家张世平称,跟国际跨国公司相比,中国的劣势很明显。因为他们起步很早,前几年的专利都垄断在前六家跨国公司手中,而且他们的科研资金、人才投入非常充足。还有,跨国企业长期在全球各国布局。
以先正达为例,公司每天的预算都有2000万,在科研的长期积累和资金支持方面,中国肯定处于劣势。因为中国的转基因重大专项中央政府投入只有100多亿,而且是13年的总预算,再加上地方政府的配套只有200多亿。顶多是先正达这一家公司一千天的预算。
二是知识产权保护起步较晚,专利申请方面的人才奇缺。
万建民称,过去所有的育种专家都希望把培育的品种或者基因无偿提供出来,认为这是对社会的贡献。如今来看,假如没有知识产权保护,那么重大的成果就得不到很好的利用,因此必须由市场机制来推动这些成果的使用。这就使得科学家的知识产权的意识越来越强。
令人遗憾的是,在跟国际接轨的同时,外国会以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施压。
当前,中国在国际上受保护的专利数量并不多。而且中国的专利水平保护低,范围小。不过,同样的专利,如果让专业人士来申请的话,专利所覆盖的范围会更广,这样让其它人侵犯专利的范围就更小。正是因为这方面的人才缺乏,导致我国申请的时候往往只申请一方面,很多方面都丢了。
万建民提到,国外跨国公司的法规部门都有大量的专家从事转基因产业化方面的法规研究。目前的人才引进政策中,没有将这方面的人才纳入。
三是生物育种产业化程度低。
跟国外研发体系以企业为主体不同的是,中国目前主要的研究力量集中在大学和科研院所,但是他们的研究成果与市场需求是脱节的。万建民提到,这些科学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进行研究,是以个人的贡献来考虑的,对市场需求的了解跟公司相比存在差距。
林祥明更是直言,科学家不能太任性,不能过分按照个人兴趣去做科研。他认为,如果在市场中没有产生价值,即使很多东西处于领先,但是并没有意义。以目前已经颁发安全证书的7种作物为例,除了4个证书尚在有效以外,其中有3个已经作废了,在实践过程中也没有商业化。
尽管存在不足,但是中国本土企业也有自身的优势。
张世平认为,跨国企业涉及的研究领域很广泛,但是国内企业可以将研究方向收窄。同时,开发出针对本土市场、环境的产品。比如,在中国,亚洲玉米、东方黏虫是对国产玉米危害较大的虫害。那么国内企业开发出对应产品,将会很快占有市场,而且还能拥有相应专利。此外,国内成本较低也是优势之一。
在未来转基因技术产业化的过程中,万建民认为,阻力首先来源于产品本身,即是否有好的产品,能够打败国外、能够打败传统的产品,其次才是社会能不能接受,再然后才是国家对转基因采取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