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州市人社局、农业委转发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鼓励事业单位种业骨干科技人员到种子企业开展技术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积极引导事业单位种业骨干人才、技术、资源向种子企业有序流动。
《意见》明确,事业单位种业骨干科技人员可采取兼职、挂职、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到种子企业开展技术服务。事业单位种业骨干科技人员在种子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期间,与所在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权利,可按规定参与科研成果权益分配,可以在所服务的种子企业领取报酬。服务期满后,对表现优秀的种业骨干科技人员,事业单位可以按照宥关规定在晋升岗位等级方面予以倾斜。
这一政策的出台和推进,将推动全市事业单位种业骨干人才、技术、资源向种子企业流动,有效提升种子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实力,保障种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加快我市现代种业建设步伐。(通讯员 徐雪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