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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玉米收购政策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08  来源:吉林日报  作者:赵赫男  浏览次数:1332
 
  鼓励引导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入市
 
  记者近日从吉林省粮食局获悉,国家粮食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今年东北地区玉米收购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地区采取有效措施,统筹组织辖区内中央企业分支机构和地方骨干粮食企业带头入市收购,鼓励引导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入市,做好今年东北地区玉米收购工作。
 
  2016年,国家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对玉米收储制度进行改革,将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调整为“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新机制,生产者随行就市出售玉米,各类市场主体自主入市收购。为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通知》鼓励粮食企业通过订单收购、预约收购等方式,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中储粮总公司要在新粮上市后有序轮入中央储备和国家一次性储备玉米。中粮集团等有关中央企业要充分利用自身渠道和优势开展市场化收购,力争不低于去年政策性收购量,发挥好引领带动作用。
 
  《通知》要求,人民银行、银监会将指导农业发展银行和商业性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玉米收购信贷业务,保障企业有钱收粮;加强粮食产销衔接,各相关地区要积极搭建粮食产销协作平台,创新合作方式,推进“互联网+粮食交易”,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水平;提前安排收购仓容,各相关地区要抓紧摸清现有仓容规模、区域分布、类型等情况,及早做好收购仓容准备,加快推进新建仓储设施建设,力争投入新粮收购。
 
  省粮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吉林省将围绕“有仓收粮、有人收粮、有钱收粮”的目标,深入细致做好涉粮企业基础情况调查,下大气力消灭“地趴粮”,进一步规范和扩大“粮食银行”业务,强化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加大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宣传和市场信息服务,全力抓好玉米市场化收购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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