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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小麦是否继续实行最低价收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30  来源:中国江苏网  浏览次数:115
 

  小麦即将开始种植,粮食部门多次接到粮农电话咨询——
 
  明年是否继续实行最低价收购?
 
  记者追踪:三等小麦每公斤2.36元,与今年持平
 
  记者昨日从粮食部门了解到,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等近日联合对外公布了2017年小麦最低价收购的通知,为全市即将开始种植小麦的粮农带来利好消息,也让大家吃了一颗定心丸。
 
  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2017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南通市也在规定范围内。经国务院批准,2017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每公斤最低收购价2.36元,与今年持平,等内品共分5个等级,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公斤0.04元掌握。
 
  据通州区商务局粮食购销调控科科长李忠介绍,该价格水平的确定,是综合考虑了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2017年低价收购的小麦必须是当年生产的国标小麦,具体质量标准按小麦国家标准执行:三等小麦容重750克/升至770克/升(含750克/升,不含770克/升),水分12.5%以内(2016年江苏省放宽到13.5%),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小麦最低价收购一般在小麦收割后开始,到当年9月30日结束,2016年小麦托市收购时间为6月3日至9月30日。
 
  李忠介绍,我国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自2006实行以来,最低收购价已由2006年0.69元/斤(混麦,国标三等)提高至1.18元/斤,2014年以来,我市小麦收购价格一直稳定在1.18元/斤(国标三等)。最低收购价对后期小麦市场价格走势有着重要意义,为我市小麦市场定下了“价格稳定”的基调,为提高粮农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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