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相关规定,近期我局决定组织有关人员对晚造自治区水稻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进行收获测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对参加自治区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的水稻品种(含对照)进行收获测产。
二、工作要求
(一)成立收获测产小组
由承担试验单位负责人、试验技术人员和申请者代表组成收获测产小组,负责相关试点田间现场收获测产工作。申请者代表由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申请品种审定者具体情况统筹安排。
(二)收获测产方法
1.水稻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全部采用分小区(区试)、大区(生试)收割。如稻田有露水,应将收割的稻穗放于田间,待露水干后才开始脱粒,露水干前不能边割边脱。
2.每个小区单独称出生(湿)谷重,及时测定含水量后用纱网袋装好凉晒,所有参试品种(组合)凉晒完毕后(含水量13.5%),再称重核对产量。
3.生产试验(大区)全部收割脱粒后,称出生(湿)谷重,及时测定含水量后,单独场地凉晒干,再称重核对产量。
(三)产量计算方法
1.小区干谷产量计算
方法1:小区干谷产量(㎏)=小区生谷重(㎏)×[(1-含水率)/(1-13.5%)-2%](2%为杂质含量 );
方法2:直接称重各小区干谷(含水量13.5%)。
2.亩产量折算:
各品种(组合)亩产量(㎏)=[小区干谷产量(㎏)/小区实际面积(13.33m2)]×666.7 m2
3.生产试验参照小区产量计算方法,计算大区产量和折算亩产量。
三、其它事宜
(一)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每个试点安排3名申请品种审定者代表参加收获测产工作,请有关申请品种审定者按照“2016年广西水稻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收获测产工作安排表”(详见附件1)的收获时间,及时与承试单位联系并派出代表参加收获测产工作。欢迎其他申请者代表自行参加。
(二)联系人:庞华莒,联系电话:0771-2182695。
附件:
1.2016年广西水稻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收获测产工作安排表
2.2016年广西水稻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收获测产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种子管理局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