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澎
很多由于种子出问题而导致减产甚至绝收的农业生产事故,都是因为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有误或不规范,误导了购种农民。近日,记者就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问题咨询了北京市金案律师事务所顾问、山东贵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武合讲。
问:种子企业在标注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时应注意什么?
答: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一定要注意内容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常见的标注问题有很多:
标注值和规定值相混淆:规定值是极限值用于执行,而标注值是具体值,用于判定。
物种标注错误:例如在胡萝卜种子标签上标注白菜类的种子质量标准代号。
标注标准错误:在一起案件中,2013年2月生产的一批番茄种子,应当执行标准GB16715.3—2010,该标准规定杂交种纯度不低于96.0%;而这批番茄种子的标签标注的执行标准是GB16715.3—1999,杂交种纯度标注是≥95.0%。该种子企业被以销售劣种子追究法律责任。
产地标注错误:在2011年公安部“亮剑”行动中,一家种企用标注外文的包装袋,包装出种子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种子,该种企董事长和总经理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8年。
品种名称标注不真实:2015年,内蒙古一家进口分装商将“X3670”向日葵种子的品种名称改成“X9696”,分装商将品种名称由“X9696”改成“LH5009”,分装商和销售商均犯生产销售假劣种子罪,分别被判刑10年和6年有期徒刑,被处以罚金104万元和110万元。
此外,还有生育期标注不真实、品种说明标注内容与品种审定公告不一致;审定编号、适宜种植区域、种植密度、抗性标注不真实等。
问:如何判定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内容的真实、规范?
答:查看标注内容的真实性主要看种子种类、品种与标签标注的内容是否相符,常见大田用种冒充原种、常规种冒充杂交种,以及品种特征特性、适宜种植区域及季节不符的情况。
另外,《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和《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是衡量标注内容是否合规的重要标准。常见术语标注错误(如种植季节与栽培季节混淆);品种名称、单位名称及品种性状标注不规范等。
值得注意的是,不真实的标注未必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的标注未必不真实,符合规定的标注未必真实,真实的标注未必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