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春作物种子逐渐进入销售旺季,种子备案工作也进入了较为繁忙的时期。苍溪县种子管理部门正努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应对全县358家经销商、800余个品种的生产经营备案工作。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律要求“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向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备案”,且规定“未按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为此,县农业主管部门委托县种子管理站专门开展此项工作,以保证新修订的种子法顺利实施,也确保全县粮食安全和春耕生产用种安全。
截至目前,全县已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工作的通知》,开展了《种子法》及其农业部新修订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等三个重要配套规章专题培训3期共200余人,发放《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表》1000多份,已有32家生产经营单位的65个品种进入受理程序,与去年同期相比,各项指标都有所上升,全县2017年大春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工作预计在明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
(苍溪县农业局 广元市种子管理站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