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对种子“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思考
山西是特色农业大省,谷子、荞麦、燕麦、莜麦、马铃薯、红芸豆、绿豆、扁豆、豌豆、胡麻、高粱……杂粮种植面积大、分布广,占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的近1/3,素有“小杂粮”王国的美称。然而,今年4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山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后,却发现一些隐忧,种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已经对我省能否继续保持“小杂粮”王国桂冠产生了影响。
执法检查组深入基层,多次召开座谈会和汇报会,实地考察了种子企业、种子市场、新品种试验站、良种繁育基地、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等情况,开展了南繁科研育种专题调研,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特别是对种子安全工作存在的诸如种业发展的投入少、研发山西省“小杂粮”的特色能力不足等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
隐忧 1 种子企业小弱散状况没有根本性转变
建议:培育种子龙头企业,发挥种子企业在种业中的主体地位
2012年以来,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提出了建设“种业强省”的战略目标,全省现代种业发展步伐加快。
执法检查组发现,2014年种业科研体制改革后,科研单位所办种子企业全部实现了事企脱钩,种业资源要素加快向企业流动,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得以发挥,企业由单一的生产销售向“育繁推一体化”发展,种子企业逐步成为全省现代种业发展的主体。截至目前,全省共注册种子企业130多家,其中,潞玉、强盛、诚信3家取得农业部“育繁推一体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全部入围中国种业信用骨干企业;省级发证58家;市级发证69家,全省种业的规模、档次和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有所增强。特别是种子生产企业在省内每年安排玉米、小麦、马铃薯、瓜菜等作物种子繁育田约70万亩,在甘肃、新疆等西北地区安排杂交玉米制种基地约20万亩,年产销各类种子约3亿公斤,除满足本省农业用种需求外,还外销其他省份。
这些成绩,执法检查组给予认可。但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娟玲在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时还是表达出自己的担忧:“山西是种业大省,但不是种业强省,种子企业分布散、规模小、定位不准、重视不够的问题仍然存在。”
对于王娟玲指出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做过详细了解并表示认同。虽然我省种子企业数量有所减少,市场集中度有所提高,种子企业在种业中的主体地位日益突出,但是企业规模不大、市场占有率不高、竞争力不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种子企业小弱散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性转变。
执法检查组在报告中提到,一是“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数量少,目前还没有进入全国30强的企业,影响力有限;二是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完善,企业治理结构还不健全,我省还没有上市的种子企业,全国已有28家上市种子企业;三是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研发投入少,技术储备不多,商业化育种体系尚不完善,品种创新等核心竞争力不强。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企业是推动现代种业发展的主体,要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作用,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为原则,以培育“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和特色种子公司为目标,发展壮大我省种子企业,形成我省种子产业集群,推动现代种业发展。一是简政放权,依法依规简化行政审批;二是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三是支持商业化育种体系建设为主的企业科技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隐忧 2 特色种子产业基础比较薄弱
建议:加大对特色种子产业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具有山西特色的杂粮常规种的新品种选育和良种繁育推广
小杂粮一直是山西引以为傲的特色农业基础,杂粮生产在我省农业生产结构中占有特殊地位,其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产区乃至全省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但是,在执法检查中却发现,由于杂粮大多属于常规作物,而且是非大宗农作物,使得我省特色种子产业的基础比较薄弱,有的杂粮种植还要购买外省种子,杂粮的品种选育和良种繁育问题是目前制约杂粮产业发展的重要问题。
从科研单位来看,因为杂粮作物新品种选育基础差、经费少、转化难,科研工作大多仅限于提纯复壮、种质资源保存,很难培育出适应产业发展的突破性品种。以山西小米为例,多年来我省种植品种基本以晋谷21号为主,从1991年审定并推广至今,在全省播种面积大约为80万亩至100万亩,后续替代品种严重缺乏。而张家口农科院培育的张杂谷系列,主要有3号、5号、6号和10号,近三年却很快占领我省市场,尤其在大同、朔州、忻州和吕梁地区播种面积已达到100万亩左右。
从种子企业来看,因为杂粮良种繁育成本高、利润低,种子企业大都不愿意搞,杂粮作物建立不起规范的良种繁殖基地,种子供应体系不健全,良种供应不能满足生产需要,造成生产上农民自留种比例较大,良种应用率低,品种混杂退化严重。
对此,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时纷纷给予关注:何涛建议省政府认真落实种子法律法规,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原则,从基础上抓好特色农作物种子产业,下决心集中资源,在感情上投入、政策上引导、资金上扶持,做好特色产业这篇文章;李东福认为,我省是杂粮大省,有些小品种杂粮非常好,应增强创新能力,加大开发力度;王娟玲提出,杂粮产业发展应转变思路,根据产品需求抓种子产业,把小杂粮做成大文章……
执法检查组也提出系统化建议:各级政府应当从服务山西特色农业发展和加快农业“转方式、调结构”的大局出发,加大对特色种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具有山西特色的谷子、豆类、荞麦、胡麻等杂粮常规种的新品种选育和良种繁育推广。一是加大公益性、基础性种业科研财政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种质资源开发、常规品种选育、关键技术研发,尽快选育出适宜我省特色农业生产的突破性新品种,为全省特色农业发展提供更大科技支撑;二是加快特色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对谷子、豆类、荞麦、胡麻等杂粮常规种良种繁育实施财政补助,保证良种质量和数量,提高良种覆盖率,促进生产水平提高、农民收入增加。
隐忧 3 海南南繁基地建设相对滞后
建议:加快建设南繁基地,搭建种业科研创新新平台
海南南繁基地作为我国现代种业科技研发的前沿阵地,在农作物品种选育加代、适应性测试、种子鉴定评估和扩繁等方面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的特征,其建设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
执法检查组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发现随着国家对南繁基地建设的强力政策推动,特别是中央五部委出台《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海南)建设规划》后,各省市都加大了南繁基地建设力度,据初步了解,全国南繁科研用地需求近7万亩,超出规划核心区面积近2万亩,南繁科研用地趋于紧张。同时,规划明确南繁基地要以省为单位,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拿地、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五统一”原则建设。
据初步统计,目前我省每年在海南开展科研育种的单位有30多家,不仅没有建立服务全省种业的省级南繁基地,而且布局分散、基地不稳、面积不大、基础设施落后,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我省南繁科研需求。我省农科院和强盛、潞玉、诚信等几家好一点的企业,建立的自用固定科研基地不足600亩;而全国已有近20个省投资建设了省级南繁育种基地,面积均在千亩以上。
执法检查组建议,应抓住国家重视、中央投资加大的有利时机,按照国家“五统一”的要求,政府统筹协调,财政集中投入,引入社会资本,加快我省南繁基地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改造提升现有老基地和新建1000亩南繁核心基地两部分,经匡算,需建设投资约8000万元,根据国家规划要求,争取财政更大支持,统一租用核心区土地,建设农田基础设施和科研、生产、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尽快启动建设统一连片、规模适中、设施完善、装备先进、功能齐全的山西省海南南繁核心基地。开展农作物加代育种、繁种、种子鉴定评价等工作,搭建种业科研创新的新平台,增强种子质量鉴定能力,进一步提升种业研发水平、保障用种安全。
本报记者刘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