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新品种测试北京分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
文 号: 农办计[2016]118号
生成日期: 2016年11月30日 公开日期: 2016年12月05日
内容概述: 改造业务用房,建设晒场等田间工程,购置仪器设备及农机具25台(套)。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新品种测试北京分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
中国农业科学院:
《中国农业科学院关于报送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北京分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请示》(农科院基建〔2016〕27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测试用房480.88平方米、农机具库棚235.15平方米、晒场300平方米和化粪池13.8立方米,建设智能温室806.4平方米、日光温室2535平方米、试验地封闭围栏720延米、田间排灌系统65亩;购置仪器设备和农机具25台(套/辆)。核定概算总投资55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1.32万元,田间工程费330.9万元,仪器设备购置费117.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27万元,预备费19.24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预算内投资。
请据此批复,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工作。要按照相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招标投标工作。每月28日前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http://kpp.ndrc.gov.cn),填报截至当月的项目进度、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同时,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强化按月调度和定期总结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5〕48号)要求,分别于每年1月3日和7月3日前,正式报送项目半年和全年总结,总结材料包括投资安排及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监管措施、项目效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项目建成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同时要按照本单位的仪器设备开放方案,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提高仪器设备利用效率。
附件:
1.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北京分中心建设项目概算核定表
2.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北京分中心建设项目仪器设备核定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