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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布克赛尔种子站为农民索赔7.5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10  来源:亚心网  作者:何承强 卢亚静  浏览次数:22
 
 
    亚心网讯(通讯员 何承强 卢亚静)“我当时抱着试一试的想法给县种子站打的这个电话,没想到县种子站执法队还真来了,100多公里路程一趟趟的跑,为我们兵团农民讨公道,真得非常谢谢!”这是12月6日,兵团农十师184团5连农户王新华领到了7.5万元种子赔偿款后的真心话。这是近年来,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农业局种子管理站受理的首起种子索赔案。
 
    和布克赛尔县农业局种子管理站副站长王忠说:“我们11月23日接到184团农户王新华购买的葫芦种子有质量问题投诉电话后,立即向县农业局主要领导汇报情况。”县农业局联合工商部门执法队先后出动车辆6次,执法队30人次,对周边10余户农民了解谈话,开展深入调查取证。
 
    经了解,2016年春,农户王新华种植了260亩在184团兴隆农资店购买的甘肃武威安泰达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籽用型西葫芦杂交一代新品种。西葫芦长势一直良好,秋收时却发现,与其他农户相比瓜大籽少,产量少2/3。作为当地出了名的种植能手王新华赶紧联系经多方打听到的自治区科学技术研究所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请求鉴定。
 
    经自治区科学技术研究所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9月29日现场鉴定后,给出了西葫芦种子不合格司法鉴定结果。
 
    执法队在走访周边农户发现还有10余户也存在同类问题。
 
    在执法队掌握的大量证据面前,184团兴隆农资店老板王某愿意按照新《种子法》相关内容规定,商家给予农户赔偿7.5万元。
 
    “下一步,县种子站、工商局执法队将以保护农民利益、净化农资市场为目的,重拳打击县域内不法商贩、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为做好“三农”服务提供扎实保障。”县农业局局长王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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