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种子管理站关于开展高原特色农作物种业发展状况调查的通知
各州、市种子管理站:
为准确把握我省高原特色农作物产业发展状况,摸清我省种业发展现状,推进种子管理工作从传统的“两杂”管理向全面的种子管理转变,根据《种子法》及省政府种业发展的相关精神,现对我省高原特色农作物种子产业发展状况进行调查统计,请各地按下列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认清形势。新《种子法》的贯彻实施,将使种子管理职能发生较大转变。品种审定将逐步淡化,市场监管将不断加强,各地种子管理部门将逐步退出区试工作。主要农作物的发展将以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地方优势特色非主要农作物将成为种子管理重点。
二是转变观念。各州、市种子管理部门要站在种子管理工作全局高度,发展角度,率先转变观念,彻底改变种子管理部门只熟悉“两杂”的传统,推进各县(市、区)种子管理工作从“小种子”向“大种子”转变,拓展种子管理的职能,实现种子管理工作的全覆盖。
三是专题研究。针对各地种子管理部门对非主要农作物发展状况了解较少的实际,各地在开展统计之前要专题进行研究,必要情况下要组成工作组,分工协作。对不掌握情况的农作物,要组织进行专题调研,协调相关单位协助统计。
四是明确任务。各地要根据产业发展实际认真填写汇总表,同时形成种业发展的调查报告,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纸质与电子版同时上报到云南省种子管理站行业管理科。在调查统计的过程中,各地要注意收集整理各个作物的发展状况,特别是品种使用情况。下一步省农业厅将组织调查。为做好这次统计工作,各州、市种子站要明确一名具体负责的站领导,人员名单请于2016年12月18日前报省种子站。
联系人:胡欣
电话/传真:0871-65327614
邮箱:ynseedhg@126.com
云南省种子管理站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