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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6年冬季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20  来源:河北省农业厅  浏览次数:76
 
 关于做好2016年冬季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牧)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我省农业用种安全,打击制售假劣种子行为,现就做好2016年冬季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本次监督抽查工作分为省级和市级两个层面开展。省级由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负责组织省级种子样品的抽检工作,协调未取得CASL认证的地市开展种子样品检验工作,统计汇总全省种子扦样和检验信息。市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辖区内种子企业商品种子的生产、加工情况,适时开展本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二、抽查范围
 
    省级监督抽检的对象为省级发证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所生产的商品种子,以玉米种子为重点,所扦取样品全部进行室内三项指标(水分、净度、发芽率)和纯度小区种植鉴定检验,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种子样品进行品种真实性验证和转基因成分检测。
 
    市级监督抽检对象为辖区内省级和本级发证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所生产的商品种子,抽检作物种类和检验项目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时间安排
 
    本次抽查工作按照扦样、检验、数据汇总三个阶段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一)扦样阶段。2016年12月10日起至2017年1月30日前结束。
 
    (二)检验阶段。2017年2月30日前完成室内常规指标检测,2017年4月10日前完成海南小区纯度种植鉴定。
 
    (三)数据汇总。扦样和检验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样品信息和检测数据上报至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抽检实效。开展本次种子企业监督检查,是我省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种子法》,履行种子监督管理法定职责,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各市农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二)贯彻“双随机”要求,确保规范执法。按照《农业部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农政发〔2015〕4号)和《河北省农业厅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冀农法发〔2015〕20号)要求,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双随机”的工作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组织开展好本次种子监督检查行动。
 
    (三)落实样品覆盖率,突出检查重点。按照“双随机”原则抽查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低于企业总数量的60%,同时,对近年来执法和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以及维权企业举报、农民投诉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素娟 李承宗
 
    联系电话:0311-85053504 邮箱:hbzzjyz@126.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南大街103号
 
    附件:
 
    1. 河北省农业厅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
 
    2.2016年冬季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样品信息汇总表
 
河 北 省 农 业 厅
 
河北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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