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农业部发布第2445号公告,对2,4-滴丁酯、百草枯、三氯杀螨醇、氟苯虫酰胺、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磷化铝等8种农药采取了进一步的禁限用管理措施,公告实施后将有130家企业的248个产品退出、57家企业的79个产品限用。目前,我国禁用农药已达39种,农药安全风险得到主动防范。
同时,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已覆盖到26个省(区、市)1200多个县(市、区),其中山东、湖北、湖南、辽宁、黑龙江等省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基本覆盖到全省各市县区。今年拟定了82种农药109项残留限量标准,转化了50种农药340项CAC标准,新审定了99种农药233项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目前已累计制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农产品中5450项残留限量标准,为组织标准化生产、加强农药残留监控、促进农产品国际贸易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