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晋农办种子发〔2016〕231号
各有关市农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种子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强化种子源头治理,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我厅决定开展2016年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是省部两级发证的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二、组织方式
本次检查工作由省种子站牵头,组织有关市种子管理机构和受委托的种子检验机构组成检查组共同完成。检查组由市场管理人员和扦样员组成,具体人员随机确定,监督检查任务分工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一)资质检查
检查企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备案手续、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品种审定证书、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证书、品种授权书面材料、是否涉嫌生产经营侵权种子、是否涉嫌生产经营非法转基因种子等。
(二)质量抽查
抽查企业自产或受委托代销的杂交玉米种子,每个企业原则上随机扦取2个样品,检测种子的净度、水分、发芽率和品种纯度,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种子样品进行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检测。样品由扦样员带回所在检验机构,完成水分、净度、发芽率检测,分取品种纯度、真实性和转基因样品送达山西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
四、时间安排
(一)检查扦样阶段
2017年1月4日,下达《种子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1月10前,完成样品扦取和资质检查。
(二)检验阶段
2017年1月15日前,将纯度样品(2*260粒)、真实性和转基因样品(各200g)送达山西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1月25日前,完成净度、水分、发芽率检测;4月10日前,完成品种纯度种植鉴定、真实性和转基因检测。
(三)数据汇总
1月15日前,将样品信息汇总和资质检查工作总结报省种子站。4月20日前,将检测结果汇总报省种子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检查效果。
此次检查是我省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宣传、贯彻、落实新《种子法》,履行种子质量监督检查法定职责,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维护种子市场秩序的重要抓手,各市农委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支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二)贯彻“双随机”要求,突出检查重点。
按照《农业部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农政发〔2015〕4号)和《山西省农业厅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晋农法发〔2015〕8号)要求,严格落实“双随机”的工作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组织开展好本次监督检查工作。对近年来种子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以及维权企业举报、农民投诉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三)规范抽查程序,依法加强监管。
检查组要严格执行法律程序和技术规定,规范现场检查、扦样和检验,妥善留存工作记录,按时报送检查结果。对于不能提供抽查种子的企业,检查组要实地查看现场和经营档案,询问记录种子生产经营情况,索要企业书面材料说明和承诺。我厅将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承诺进行跟踪检查。
六、联系方式
山西省农业种子总站
管理科电话:0351-7030816,邮箱:SXZZGL@163.com
检验科电话:0351-7032906,邮箱:zzjyzx2016@163.com
通讯地址:太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街35号
附件:监督检查任务分工表
山西省农业厅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