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文件
皖种管〔2016〕14号
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和2017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检查的通知
有关市种子管理站、有关承储企业:
2016年省级和2017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通过相关程序,已经确定承储企业,目前,项目已经进入实施阶段。根据《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安徽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开展2016年省级和2017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6年度承担我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的企业和2017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企业。
二、检查内容
1.储备任务落实情况。是否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进行承储;储备种子是否标有“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安徽省种子储备”标识。
2.储备制度执行情况。承储单位是否成立由公司法人负责的种子储备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建立包括种子生产、储运、质量检测等一系列保障制度;是否做到专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专案归档;库房台账记录是否及时、记录是否完整。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承储单位落实承储资金来源情况;财务及仓库建立专账核算情况;库房租金、电费、库管人员工资、劳务费、装卸运输费、资产折旧等,是否与公司生产经营销售总账或单笔账票据进行合理摊销和分割。
4.储备保障情况。承储单位人员是否有专职的加工、贮藏、检验人员;承储条件(常规库、低温库)是否符合要求。
5. 储备种子质量监管情况。储备种子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是否到位,是否进行定期质量抽检,检测报告保存是否规范完整。
三、有关要求
1.企业自查。各承储企业要按照合同规定的作物品种数量进行承储。建立各项储备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专账记载、专库承储、专人保管。及时记载各项费用开支。并形成自查报告报省种子管理总站市场科。
2.市级检查。储备企业所在地市种子管理部门,要对2016年省级和2017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进行检查,落实好监管职责。发现问题要及时责成承储企业整改到位。
3、省级抽查。储备期内,省种子管理总站将对2016年省级和2017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包括质量抽检、储备制度和账目检查、储备数量核实等。
附件1:2016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承储企业
附件2:2017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承储企业
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
2016年12月29日
附件1
2016年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承储企业
1.天禾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3.安徽金培因科技有限公司
4.安徽国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5.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6.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
7.宿州市种子公司
8.芜湖青弋江种业有限公司
9.合肥市合丰种业有限公司
10.安徽喜多收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11.安徽亚信种业有限公司
附件2
2017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承储企业
1、合肥丰乐种子股份有限公司
2、天禾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