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利益。2016年以来,我站对全县辖区内农药、化肥、种子等经营门店进行了全面检查,切实净化了农资市场。
一是对全县所有农资经营门店负责人逐一进行了诫勉谈话,当面告诫他们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严格要求他们进一步完善进销货台账,规范进销货手续,不销售国家禁用、限用的高毒农药,对每一批次种子做到先进行发芽试验再销售,做到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全年共计和农资经营门店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78份,和制种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6份。
二是采取多种方式,依法进行市场检查。在日常检查中,执法人员认真查验经营主体进销货台账、进销货发票,借助执法通,认真查验农药标签,详细填写市场检查记录。今年,共抽样检查种子24种,50多个品种,约48吨,检查农药60多个品种,约31吨,检查化肥32个品种,约2200吨,全县未发现销售假劣及国家禁限用农药的现象。
三是认真落实农资产品售前备案制度。在农资市场监管过程中,我们创新工作思路,向全县农资经营单位印发了《关于对农资经营产品进行售前备案的通知》,要求全县从事农资经营活动的单位,对所进的农资产品上架销售前必须将各农资产品的相关手续资料报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进行审核备案,经审核合格并取得《登记备案证》后方可销售。全年共计备案各类种子18种,农药58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