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了128亩夏枯草,可迟迟不见出苗,这可急坏了种植户。一检测,发现竟然是买来的种子出了问题。
销售假种子坑农要追究刑事责任,大量销售伪劣种子更是涉嫌犯罪。近日,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销售伪劣种子案,被告人李某一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万元。
陈某经营一家养殖专业合作社,2014年11月初他了解到夏枯草具有清泄肝火等功效,就从李某处以每公斤20元的价格购买800公斤夏枯草种子,在颍东区承包的128亩土地上进行种植。
今年46岁的李某,家住亳州市谯城区某乡镇,是亳州市某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令陈某没想到的是,他种下的夏枯草直到2015年春节后仍未出苗。
随后,陈某到颍东区农业委员会反映情况,后经农委实地调查,并对剩余夏枯草种子进行扦样,委托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检测。结论为出芽率为25%,低于安徽省夏枯草种子发芽率应≧80%的质量指标,属于不合格种子。
经颍东区物价认证中心认定,被害人陈某种植128亩夏枯草因种子不合格造成减产,每亩减产夏枯球68.75公斤、夏枯草137.5公斤,直接损失合计69520元。
2015年12月,李某因涉嫌销售伪劣种子被抓。近日,颍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了该案。合议庭经合议认为,被告人李某销售伪劣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伪劣种子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万元。
(魏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