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新《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贯彻农作物种子法律法规精神,倡导生产经营者依法、规范、诚信经营,引导种粮农民科学购种用种,提高依法维权意识。
二是会同乡镇开展农户订购杂交水稻品种趋势的分析,以便掌握辖内种粮农民来年水稻生产用种需求走向,做到家底清楚、心中有数。
三是加强水稻种子市场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水稻经营者经营手续是否齐全,经营档案是否健全,经营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先推种子及超范围经营水稻品种等违法行为,依法规范辖内种子市场经营秩序。
四是进一步加大种子执法力度。对未经审定私自进行试验、示范的品种;不按法定程序和技术操作规程,乱繁滥制杂交水稻种子;出售假、劣种子和未经审定的种子坑农害农,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种子和超范围经营;假借农业部门名义进行技术讲座、业务培训推介种子;擅自召开新品种推介会、展示会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